有聽過這樣一段對話嗎?
「媽幫你保了一筆人壽保險,二十年後可以領回七十五萬元滿期金,而且終身都有醫療的保障喔,身故還有一百萬元給受益人喔!」;「再來每月你要準備5千元交保費喔,就當做存款,以後你會感謝媽的啦!」
不清不楚的你,從來沒有簽過保險單的你,就在家人的【好意】之下簽了一張保單,等到二十年過後,你回頭去問家人,保費繳完了錢可以領了嗎?那時的你可能是剛要買房子、養新生兒或是交孩子的學費,結果後來發現那筆錢被家人領走了,而且都沒有通知過你,回家去問時只有淡淡的回應。
「喔!對呀,這筆錢媽先拿了,以後我老了你們就可以不用養我了」
你啞口無言,又因為是家人至親,說也說不清楚,轉頭如果另一半知道了,更是可能氣到不說話。
你如果有以上的情形,其實是你對保單的內容不熟悉,被保單上的幾個重要的關係人搞混了。
要保人:媽
被保險人:兒子
受益人:媳婦
繳款帳號:兒子的帳號
保險契約是一種金融商品,因為與人關係共同交錯,所以上述的四個重要關係人一定要非常清楚。
一、被保險人放在契約第一項,表示保單因此人而起;但整份契約中權力最大的人卻是要保人。
二、看起來為自己繳月費天經地義,但是滿期年金由要保人領,身故給付由受益人領。保險中的保險額度是被保險人出事生病了才能運用,所以看起來你就是冤大頭。
三、而且要保人擁有更改受益人的變更權,被保險人兒子只有同意權,所以那天婆婆不開心,隨時都可以將受益人改回媽自己。
為了避免家庭失和,付錢的你人財兩失,建議你回頭檢視自己的保險契約。首先,只要是你在付款的保單,要保人一定要是自己,如果不是,就找一天說好一起去保險公司當面修改。其次,如果是你在付款的內容,被保險人不是你,受益人也不是你想的那些人,那就好好一起聊一聊之後,一樣到現場去修改。
再重覆一次,保單契約之中要保人最重要,付錢的你趕緊上網查一下自己的保單內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