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校園至今年7月底計272校已設置太陽光電,八成以上的學校屋頂「種電」,種電總容量約85百萬瓦,每年可發電約10,500萬度,年減52,000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種植430萬棵樹,學校每年可收10%回饋金,約計4200萬元挹注校務發展,達成「綠能校園、減碳好空氣」的目標。
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市長盧秀燕為加強台中市降溫、減碳發電還有好空氣,上任後積極推動「光電三倍增計畫」,從公有場域設置、私部門補助、用電大戶管制,以及「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分別進行;教育局也積極推動校園種電,目前已有八成以上學校透過標租,找廠商在校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學校減碳發電還可領回饋金用在校務發展上。
蔣局長說,教育局為培育台中市推動節能減碳與能源基礎教育,配合「台中市市管案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鼓勵學校於校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除產生綠能外,也有助於校園頂樓降溫2至3度,並具環境教育之意涵,學校除推動太陽能屋頂設置外,也善用各個角落營造太陽能的教學設施,讓學童在寓教於樂中感受綠能的應用。
蔣局長指出,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1條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目前台中市新建校舍皆在建築物屋頂規劃三分之一面積以上的綠能設施或設備,方便日後裝置太陽能板,政府、廠商及學校師生一起用行動減碳愛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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