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格友提及,所謂「經典」就是人人都聽過,但真正閱讀的人卻很少的一種神奇事物。說來慚愧,《傲慢與偏見》對我而言就是這種書籍。我只看過05年電影版的《傲慢與偏見》,連最受歡迎的95年影集版都沒看完。趁著前一陣子洪淑昭老師的台文翻譯版上市了,而且恰逢正在學台語文的契機,就打算好好地來親近一下這本所謂的「經典名著」。
《傲慢佮偏見》的台語譯文非常流暢,如同在看《戲說台灣》、《鳥來伯與十三姨》那種老台語劇場的感覺。可是難免疑惑,難道英文原版讀起來就是這樣吵吵嚷嚷的樣貌嗎?打個比方,很像下午茶點了杯伯爵茶,送來的附餐三層架上卻放綠豆糕、麻粩、椪餅等傳統糕點的怪誕感,不是不好吃(不好讀),但就不太習慣。不過據看過原著的網友說,英文原版確實就是那時代的八點檔型小說,我比較釋懷一些。譯者撰寫台語譯文有其別出心裁之處,就是譯者把小說中一些專有名詞改得更符合英語發音一些。例如原作者Jane Austen,華語一般譯為「珍.奧斯汀」,但譯者改成「珍.阿斯頓」,以台語發音對照英語確實更貼近了些。另外書中有個奇妙的配角高林先生(一般翻成柯林斯先生,班奈家原本的繼承人),是個外表莊重實則笨拙的諂媚鬼。譯者把他說話、書信的文字,全都改為半文言的形式,非常能表現出原著那種諷刺性的幽默,不可不謂神來一筆。由此可見譯者翻譯確實下了一番苦心。
《傲慢佮偏見》的故事本身相信大家都有點概念,在此就不贅述了。先提一個小心得,一般看法把「傲慢」歸為男主角達西先生的象徵,而「偏見」是女主角俐絲(伊俐莎白,我用書中的譯名)的體現。但達西看到班奈家人的不體面,便勸好友賓利不要跟珍(俐絲的姐姐)往來,險險拆散一對鴛侶,也讓自己得罪心上人,何嘗不是一種「偏見」?而俐絲因為對自身智識的過度自信,輕信蔚克漢的讒言,誤解了達西的心跡,豈不同樣是「傲慢」?當她去翩堡理(Pemberley,達西先生的莊園)旅行時,想到自己差點成為這裡的女主人,真是「悔得腸子都快青了」。不過畢竟它是喜劇結局的小說,終究還是讓男女主角有機會澄清誤會,進而結為連理。
閱讀小說的時候,我常出現一種「啊!果然這是十九世紀作品」的感受。因為我感覺劇情走向是女主角被男主角「收服」的歷程,雙方不像屬於平等交流的關係,我有一點點「礙虐(gāi-gio̍h)」的不適感。難怪「珍.阿斯頓」早期的書迷是達官貴人(自然是男性)。女作家吳爾芙還曾經寫文「剾洗(khau-sé)」那些男粉絲宛如珍的親衛隊一樣,因為原著小說確實體現了早年上流社會的價值觀——「富有、得體與秩序」。
有鑑於此,對照我之前看過的05電影版,難怪有部落客用「極致浪漫」來形容它。電影淡化了原本對達西不感興趣的伊莉莎白受到「感化」的色彩,把男女主角雙方的愛情定調為一見鍾情,用很多攝影手法增添彼此的曖昧情愫,也加強了達西先生對伊莉莎白的渴望與迷戀。最具代表性的當然就是達西在晨曦中露著胸膛向伊莉莎白走來,以及他們在日出光芒裡相互依偎的終極閃光彈畫面(我要瞎了)。這應該是雖有95影集版珠玉在前,電影版仍舊有一大群女性死忠粉絲的關係吧!
仔細想想,原著並非沒有完全浪漫色彩,像達西先生對伊莉莎白默默且不求回報的付出其實非常感人,但它是在當時貴族社會規則運作下的最好結局。如果要突破那些規範,像是跨越不同階層愛情的經典小說,就要等到勃朗特姊妹以後的作品了。珍的小說是已經逝去的古典情懷,偶爾回味一下,也是一種甜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