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
地震頻繁,
住家多以為有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應該多少可以補貼點繕修費用,
沒想到保險公司竟然說房子沒傾斜就不符理賠條件?
原來地震基本險只有房屋全倒或半倒時才可理賠!
住宅地震基本險:最高保額150萬,全損才理賠。
通常要保人為購屋貸款者,
因為銀行規定房子如需貸款,
除了像以往一樣需投保住宅火險,
還要強制加保地震基本險。
這種「地震基本險」,
全台費率都一樣是1350元,
不因地區、房價而有差異。
但最高理賠上限僅150萬,
且規定建物全損(即全倒或半倒狀態)才能理賠,
發生地震時,保障較低。
為了解決理賠金不夠應付損失的問題,
保險公司設計了「超額地震險」。
這種保險跟地震基本險一樣,
需要房子全損時才能理賠,
主要是拉高理賠金額,
例如從150萬元拉高到500萬元。
擴大地震險不需房屋全損,
且不僅理賠建物,裝潢、動產損失也理賠。
但擴大地震險不是單一保費,
會根據地區、樓層、建築工法、
建物耐震程度而有所別。
「輕損地震險」保額約20~30萬,
不需房屋全損,
保障裝潢、動產的損失,
但不理賠建物重建費用。
1. 一定要先投保住宅火險附加基本地震險,
才能加買超額、擴大,或輕損地震險。
2. 若是房客,沒有房屋所有權,
法規允許以住宅火險加購輕損地震險,
不需投保基本地震險。
3. 地震基本險優先償還房貸,
如果仍在貸款中的房屋全毀,
地震基本險的理賠金有60%要優先償還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