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個坐立難安的夜晚,想過無數次的死亡,卻從來沒有踏出腳實踐過。可是那天,崩潰痛哭之後,我穿著便服,只帶了手機和鑰匙就跳上火車,思索著記憶裡最好跳也最快被人發現的點。
想死歸想死,我腦袋還很聰明地自問道「等等,所以你只是想被關注和照顧?」
那去精神病院就好了啊!
後來我來到了網絡上聲稱不錯的精神病院區,我說我想死,具體時間與位置。門診醫師衝出診療室說「她需要急診!」而護理師則冷冷回覆醫生,你先把你的門診掛完再轉過去。
接著就是被帶到急診室,我第一次看到有兩位保全守在外面的急診室,乍看之下真的像監獄。總而言之我走到哪,兩位保全跟到哪。後來給我打了一針鎮定劑,要我填寫基本資料,我煩躁地說怎麼那麼麻煩。護理人員說你慢慢寫,我才開始感受到被照顧。
我開始打給家裡人做通知,打給朋友,請他們幫我帶衣服。因為踏進急診之後我再也出不去。醫院不會允許我去死或自傷行為,所以我就像個廢人一樣,窩在那裡。而我感受到的竟然是安心,我知道我失控的腦袋不用再著急,這裡是安全的。我的生命此刻安全,縱使我很想死。
這輩子我沒想過會住進精神病房,尤其手機被沒收的不安。但來到臨界點時,好像都不重要,只想要與世隔絕。很多被帶來的東西都被護理師沒收,比如有繩子的褲子、超過三十公分的項鍊、耳環、手鐲⋯⋯我的歸宿品被脫光光。連玩偶也不行,因為我進的是急性病房,裡面混雜了戒毒、戒酒、思覺失調、躁鬱症,以及跟我一樣憂鬱症的人們。所以不穩定卻聚在一起的人們,很多東西被禁止。那一刻我慶幸還有刺青,最重要的都刻在身上了。
那一晚我睡得特別好,我終於不用擔心沒有人可以求救,終於可以被照顧,終於不用害怕自己想死卻死不了、或不想死卻不小心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