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消防員。」--導演 蔡銀娟
《火神的眼淚》把消防員的艱苦日常濃縮成戲劇,看這部劇時,像是獲得一張塑膠板凳,坐在基層消防員的辦公室、宿舍、以及救護車後座,看他們每一天的辛酸與無奈。帶出了從事消防員職業的人們在工作生涯會碰到的議題:資源人力不足、爆肝過勞、裝備老舊、官僚階層明顯,還有非專業人員介入干涉的問題,編劇很貪心的在劇裡塞進盡可能多需要改變的陳腐觀念,但在本文中,我想聚焦在「不平等」,談談我在劇中看見的權力傾斜、資源匱乏如何毀掉了生命安全、妨害了火災的搶救。
消防員的工作環境危險,每一天都出生入死,然而,會選擇從事消防員的人,有很高比例是來自較脆弱的家庭,也很容易是家中主要或唯一的經濟支柱。劇中角色成為消防員的原因讓我感觸很深:林義陽是為了支撐家庭經濟,拉拔弟弟,選擇從事這份薪水較穩定的工作;張志遠是因為沒救到最想救的哥哥,遂把遺憾轉化成救更多人的責任感,背負著沉重的過往努力活著;徐子伶則是來自單親家庭,為了打破性別框架,證明自己有能力獨當一面。
這些背景設定讓我們看見消防員從業的初衷,除了使命感,也帶有相當程度的「不得不」。如果可以有更多選擇,誰真的有那麼強的熱忱,願意堅持從事風險那麼高的工作?這些已然弱勢的專業人員,卻背負著最高的專業要求、最拮据的資源與時間、同時承受著輿論與媒體的放大檢視。
劇中提到,臺灣消防員的工時較香港與美國都高上許多,而劇中角色邱漢成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兼顧家庭,映照出社會上也有千千萬萬個消防員家眷面對一樣的掙扎。
那倡議了這麼久,臺灣的消防法規,有改革了嗎?
2023年1月1日,臺灣消防署從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消防員工時新制」,調整了消防人員工時,規定他們在服勤日中至少應有2小時以上休息時間。然而,實際上很多單位的休息時間被安排得極為零碎,很難真正休息。若服務單位人力不足,仍等同處於備勤狀態。
另外,消防署也修正了《加班費核發要點》,過去加班時數超過一定額度後,只能換嘉獎,現已確保消防外勤人員能領到實質加班費,然而時數計算方式未載明於法規中,造成各縣市計算方式參差不齊,仍有黑數。
消防員的休息、家庭經濟也影響著工作時的身心狀況,若他們的心力燃燒殆盡,社會的安全也會搖搖欲墜。
劇中呈現新上任的消防局長遭財團施壓,下令射水,造成火場爆燃,打火弟兄殉職的憾事。
這樣的指揮調度不當問題也在2015年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事件」中真實發生。當日因為指揮不當,在火場尚有人員滯留時,就斷了供水、移動消防車。事後有消防員指出:「級別高的長官到現場,按規定就是要將指揮權交給他。」就算長官晚到,還沒搞清楚狀況也一樣,很容易使得基層人員無所適從,體制的問題需要通盤改革。
劇中提到,「捕蜂捉蛇」的業務明明歸農業局管,消防員卻常常被要求要去處理;另一集中,火災現場的安全指揮官為回應民眾要求,放下管理工作趕緊進入火場救人。這兩個事件都呈現了以「為民服務」為最高準則衍生的問題。
事實上,面對民眾的需求,第一線人員不可能不回應,消防人員即使有專業判斷,仍然會受到干擾,他們簡直分身乏術:在人力不足、設備老舊的情況下,一方面需要保障民眾生命安全,一方面又要將財務損失最小化,而且執行時更需要快速,跟時間拔河。
另外,義陽、子玲團隊常常看到出勤地點就知道又是醉漢,卻不能貿然拒絕,仍必須出勤查看傷勢、協助患者送醫,不僅消耗急診室醫療資源,甚至可能因此耽誤到其他患者的就醫時間。
許多其他國家中,救護車就算出勤,到現場評估患者傷勢後,還是有可能請患者自行救醫,因為他們的社會有一個共識「將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
這牽涉到兩個層面的問題,規矩太死,民眾的觀念也未同步。
民眾必須有基本共識,而法規也必須保留彈性給專業判斷,對於醉漢或者烏龍案件的處置,或許就能簡單包紮,轉介社會局,讓消防專業人員不用連帶負擔傷者的其他需求,能不再流淚,專注地用慈悲之眼救助眾生。
我特別喜歡劇中保險業務請消防員們寫信給身邊重要的人的場景,那封信其實講白了就是遺書,但那一幕卻不悲情,而是真誠去面對生命的有限與無常,接受它,並且寫下當下所能夠說的話。我覺得那樣的坦然是很美的。我在關上螢幕後,不禁思考當死亡倏地到來,我想有沒有什麼話想對誰說?我對器官捐贈的態度又是如何?並且默默的決定,在現在心還跳著的每一天,都實踐真正想做的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