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說:
中文寫得好,首先是個人的性格,沒有性格,沒有幾分激情狂傲或冷峻深沉,把一部古文觀止熟背如流,下筆再像朱自清冰心再世,中文也不會好。除了熱心,更重要是都有一對冷眼看世情。
陶傑講得很有道理,但,他這一句有嚴重的歐化語句問題。我要讀兩次才讀懂他的意思。英文句法常常會把描述放在句子中間,把原句拆成兩段。
例如:
Yesterday, which is a terrible rainy day, I went to the museum.
直譯中文:
昨天,是一個可怕的下雨天,我去了博物館。
現在聽起來沒什麼問題,好像也講得通。但最自然的中文應該要這樣講:
昨天下很大的雨,(所以)我(就)去了博物館。
本來是「昨天我去了博物館」,硬要把「昨天是下雨天」併進同一句,這就是直譯會出現的問題。
再回來陶傑的問題,陶傑本身受西方文化影響很深,但中文造詣也比很多人好,於是常常寫中文文章。我中學時期常受陶傑的散文影響,寫出來的句子常常欠缺主語、省略連接詞。
首先「(誰)中文寫得好」,接下來「(誰)沒有性格」。第一行就缺兩個主語,而且中間的標點符號運用得很糟,使人難以理解文意。
我的改寫:
一個人的中文要寫得好,首先要很有性格,更重要是都有一對冷眼看世情。一個人假如沒有性格、沒有幾分激情狂傲或冷峻深沉,即使把一部古文觀止熟背如流,下筆像朱自清、冰心再世,他中文也不會好。
我不會背古文觀止,下筆不像朱自清和冰心,但我有七分激情狂傲,三分冷峻深沉,中文也就不錯了。
20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