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房價高漲,房東必繳三大稅金「地價稅、房屋稅、租賃所得稅」,若是每月收取租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還要再多繳二代健保補充費用 (2.11%),台灣萬萬稅,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房東乖乖繳稅,當遇到蟑螂房客能指望政府會出面保障跟維護房東的權利嗎?難道自認倒楣認賠?一邊罵政府的不公?政府對於租霸有什麼保護房東的實際作為?
出租後遇到租霸,不想眼睜睜看著房客繼續不花一毛錢霸占你的房子,不甘心自已辛苦存錢買下的房子讓蟑螂房客白住,本文將告訴您詳細流程,對付蟑螂房客必勝方法,分享實際案例,在沒有公證租約情況下,如何透過合法程序快速地請求租霸返還房屋,出租是門生意,在商言商,可以談人情,可是不要被道德綁,讓房客的問題變成房東的問題了。學習善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資產與權力。
最近有位房東在網路上發文,家人出租每月7.5萬的店面並且簽約十年,當初簽約時沒有將租房契約拿去法院公證,但對方每個月只給2萬左右,前後1年多來拖欠了70萬元,老人家好心體諒對方生意難做,給對方時間,卻是苦了自己,每次都要老人家親自去店裡催收,他們都說會給,然後陸續每月都只給1-2萬打發老人家,甚至有時候2-3個月都沒給,請他們搬走不願意,要他們如期繳交租金,最後卻只給他們一句,等我有收入在給你錢,近期跟他們說,年底就會結束營業了,結果又反悔,租客主張店面當初是簽約十年,除非房東賠償他投資裝潢店面的錢才願意商討返還房屋,如今仍然繼續積欠房租越來越多,態度更消極,該繳錢時沒錢繳也從不是主動跟房東溝通,還要家人三催四請下才會繳個1-2萬。忍無可忍,該怎麼上法院提告?
天啊~!把房子出租給房客,房租被賴帳了,除了趕不走,去店裡討錢不到錢,他主張不能打擾他開門做生意的權力推託房東催租,請他搬走還要先付他賠償金,想當初是簽約十年,本想著能穩定收租多美好,如今對方不繳房租也不搬家,難不成只能眼睜睜看他繼續霸占房屋營業做生意!房東也是一種職業,誰當初不是想著好好賺錢過日子呢!?
房東與房客之間最常遇到的租霸糾紛主要有惡意欠租、賴著不走、損壞房屋等三種類型,面對租期未滿前惡意欠繳房租達兩個月以上的租霸,如果當初簽約時沒有辦理公證要收回房子有許多困難,在實際案例中,房客居住超過半年沒付租金的案例比比皆是,很多房東一開始因為工作繁忙而沒有及時處理,或是相信房客會誠信補足房租,最後發現房客並未依約付租或搬遷,
用文中上面例子為例,簽約時沒有辦理公證要上法院提出訴訟收回房子,正規步驟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