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昌昌是一位廚師,所以他的放假時間不是見紅就休,這次他難得小年夜和除夕都有排到休假,所以我們就臨時決定從嘉義回桃園過年。然後,我們在前一天晚上才去台鐵車站買票,很意外地我們都有買到新自強(3000)。我想這或許也是住南部的好處之一,在連假時,我們和大多數的人是反方向,所以就比較容易買到車票。
公婆說這是好幾年來,第一次大家都有回來過日子,公婆兩人、昌的哥哥和昌。過去幾年,通常昌都不會出現,因為工作的關係,但這兩三年昌比較有回家了,公婆則跟我說,有妳在後,昌就比較常回家了,我也在想是不是我過去做過什麼事情......的確有一年交往差點分開,當時在我的公寓大吵一架,由於太大聲,樓下報警,我爸媽過來敲門,發現我和男性同居,臭罵一頓袂見笑,當時我覺得很不平,怎麼可以只有我被我爸媽罵,我就帶昌回去他很久沒回去的家,讓他的爸媽臭罵他一頓,但他爸媽並沒有很羞辱式地罵他,雙方坦承彼此的心事,化解了尷尬,也讓昌比較想回家了,現在想想年輕的我很衝。
我原本以為嫁入丈夫家,會牽扯到許多兩家族的事情,或者是需要做好媳婦的身份,所以我蠻排斥結婚的,也跟昌談過很多次,一拖再拖婚姻的事情。相反地,昌一直都很想結婚,對他來說這樣才完整和踏實(是不是我給他太沒安全感QAQ)。我們在結婚這件事有諸多討論,我也說了許多我的想法,昌有他的堅持,但也有妥協,最後,我認為婚前有先討論清楚,理解和確認彼此的需求,並也有實際上去執行和調整,那對我來說也可以結婚了。
到公婆家住,我還是會演一下,不過,我發現其實不用演太多,因為公婆還是偏好將我看成他們的兩個兒子一樣,所以我可以累的時候睡覺,想寫東西的時候就寫東西,想用電腦就用電腦,就和昌的作息一樣。但太自由也不太好,畢竟住在公婆家,幫我們準備了床單和棉被,還有早餐、午餐和晚餐,所以我還是會適時地詢問是否有需要幫忙,或是在一旁觀察有沒有可以幫忙的地方。
婚前,我就篤定絕不跟爸媽們住,想要和伴侶有自己的空間,這也是其中一個原因使我很年輕的時候就想買房子(可參照依自己可企及的能力買房子),因為家裡婆媳之爭真的吵到不可開交,婆媳之間的關係讓我很畏懼,最後我們家演變成彼此之間都有點心結在,除了婆媳之爭,手足之間也有許多誤會,年夜飯坐在一起時,我很彆扭,話說不太開,深怕自己說什麼話都錯,於是我後來很害怕回家過年這件事,害怕那種尷尬的氛圍,圍爐只剩下咀嚼的聲音,介於有溫度和冰冷之間,家人溫暖地聚在一起,但卻又隱藏真實的自己,好似每個人中間都立著一到牆,如果你有看過電影《飲食男女》第一次圍爐的那一幕,大概就像那樣了。
但這次到公婆家圍爐,使我又覺得回到過去和家人什麼屁話都可以說的時候,昌的家人會互相虧彼此,總說著過去有趣的事情和現在的事情,感覺好像什麼都可以說,當下放鬆許多,其實到丈夫家過年也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糟,我以為我會再次進入一個尷尬的氛圍,卻反之亦然,我可以傾聽、大笑和說自己的事情,雖然不全然地與自己親生爸媽說話般自由,但我認為這樣的過年已經很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