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t Program, EAP)是目前在許多公司中實施的主流心理健康服務。這可能不是一個新的概念,但卻容易被簡化成「就是提供資源讓員工有機會接受心理治療」的線性思考方式。
以下資料是整理自2023年的台灣臨床心理學會其中一場演講,由幾位專長EAP的心理師介紹EAP的執行架構。這個架構經常變成我在思考EAP處置的指導準則;雖然工作實務就是必須要跟環境妥協,無法完美應用這些架構,但這些仍然是一個很好的指引。
一般較為熟悉的心理服務模式是這樣的:個人感到困擾,去尋找評估及治療的資源,並由本人承擔花費。但員工協助方案的目標,透過協助員工提升心理健康,使同仁能夠持續於工作中有所產出,並穩定公司整體績效。組織負擔評估及治療的花費。公司可能與心理治療所簽約,同仁於該治療所進行治療,並且有幾次額度是由雇主負擔花費。也因此,相較於個人直接去外面找心理健康服務解決問題,員工協助方案具備雙案主的特性:協助員工提升心理健康的同時,也負擔提升和穩定組織產出績效的任務。
這就是為什麼單純的將EAP簡化為「公司花錢給員工做免費心理治療」是有問題的論述:公司其實也需要在EAP中有所收穫。
每個人都有可能在不同的階段遭遇到不同的困難,這些困難進一步影響到了工作。年輕的工作者可能會遇到感情的困擾,成家的工作者可能有對子女及長輩健康上照顧的擔憂和負擔。心理工作者會盡可能在困擾個人的層次上去協助離清問題,並促使個人採取較為有效的解決方案。
在員工協助方案中,組織是投入金錢花費和人事資源的業主。組織對EAP的期待,是在經過EAP的協助後,員工能夠穩定的在組織中工作,並且持續有高績效的產出活動。我們應該評估EAP在實施之後,對於組織的績效產出活動有什麼改善。
現在,問題來了:若造成員工困擾的主要因素是工作相關,此時就較容易產生員工的目標和組織目標不同的衝突情境,並造成倫理上的困擾。例如:
員工前來尋求協助,績效不佳的理由是與主管的理念不合,並希望能夠異動職務。
若今天只有員工是服務的對象,心理師治療目標,可能是在促使個案達成清楚思考並促成符合其意願的改變行為。但今天是透過EAP轉介來的個案,公司為其晤談負擔了成本,結果經過協助之後個案就離職了,這可能就無法照顧到同樣為客戶的公司的最佳利益。
為了避免陷入這個兩難之中,我們會在開始晤談之前的知情同意環節中,盡量讓個人釐清情境。比較好的作法是,當事個案若同意工作的討論事項願意反饋給公司,讓公司有機會在職務安排和內容中做調整,取得知情同意的狀況下進行調整。但對於個人家庭、情感等其他可能影響之因素,將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EAP一般而言,可以綜整為八個功能,並以用一張圖描述。其中橘底是維持方案,黃底是核心功能。這張圖是我很喜歡的架構,我也會推薦在設計EAP服務的過程中,時不時的回來看看,這幾個功能有沒有什麼需要加強的地方。
管理諮詢其實是EAP中較少提及,但絕對是有需要的領域。自己的經驗是,就算對方是任職主管許久,仍有不知道該如何和部屬相處的時刻。絕大多數的主管並不會主動尋求協助。那,什麼時候會來呢?通常就是到了發生問題的時候才會來。像是被不法侵害申訴(如使用不適當的管理方式),或是部屬離職、部門表現變差,才有機會進入討論的框架中,可以和主管未來管理作法可能可以怎麼調整較好。
管理諮詢可以是EAP的其中一個核心功能。但一方面,這個考驗的是提供諮詢的服務端對於主管角色兩難的覺察。一般心理師不見得有習慣看工商管理的一些議題,這個時候額外閱讀一些材料,像是哈佛商業評論中常有管理功能及行為的一些討論,可能會有幫助。
在開始討論評估之前,我們要先說明個案來源的方式。一個進入EAP計畫的同仁來源,通常包含自願、非正式轉介及正式轉介三種。
無論上述哪種,一個有效的EAP,在窗口端(無論這個窗口是內置式,屬於公司的人;或是外置式,是管理顧問公司提供的服務人員)會有能力來進行第一次的評估,確認服務的需求和框架,並且找到適當的資源來提供核心的問題介入。
問題介入是實際上處理同仁所面對到的問題。這個工作因著問題的不同,由核心的服務提供人員(如律師、心理師、醫師)來進行處理。
以心理治療為例,這個階段最常被討論的問題是:到底要看幾次心理師才夠?
這個問題複雜的原因是,在純醫療、學校諮商的環境裡,對於治療目標和結案的條件設定,就是心理師和個案討論和判斷的結果。但EAP的環境中,經費是雇主所提供,目標設定應該要合理考慮雇主的利益。舉例而言:
個案表示要做長期性的動力分析取向的心理治療,為了符合框架及約定結構,每週都要去一小時,為期一年。
我是不太相信會有EAP方案能夠提供這麼長期性的心理治療。絕大多數EAP提供的方案都有一個每年使用次數的上限,例如三次或六次。在這個限制之下,其實結案條件的設定都很目標導向,心理師會有壓力盡可能在這個次數內完成設定下的條件。(除非業主真的很有錢,然後EAP的定位就是員工福利,我雇主真的願意無條件支出照顧員工,願意做心理治療做一年。目前我是沒聽說過有這樣的企業,如果有歡迎私訊跟我說聲XD)
從問題評估、問題介入之後,最後就是個案管理。一些個案管理所提供的內容包括:
個管其實是EAP環境中較複雜的功能,主要的原因是治療服務通常不是組織自身提供,經常要轉介到外部單位(如治療所)。也因此,EAP的窗口要對每個個案有掌握,經常要多花額外的行政力氣,才能掌握到精確的個案狀態。也曾聽說過有的EAP方案幾乎沒有個案管理能力,對於一個案到底治療到幾次幾乎不清楚,只有在治療所寄送帳單要來報帳核銷的時候才知道他諮商的次數,以及到底有沒有超過。
屬於EAP支援的功能有以下三個:方案推廣、資源管理、成效評估。
如果你所屬的公司也有提供EAP方案,或許可以一起想想:你是在怎麼樣的環境之下,知道公司有提供EAP的功能?以及他的介紹如何,能不能吸引你在關鍵的時候尋求使用?
Promotion的方案大概不外乎幾個媒介:訓練(初訓、複訓)、通告(必須要看的通知,通常需要Read & Sign)、新聞快遞 (Newsletter,不是必須要看的通知,Nice to know),以及一些作業環境的中的指引與小貼紙。這些工具如何搭配起來,是可以系統性的一起規劃。
Promotion是非常倚重創意和特質的工作。這個工作做的好,很可能有協助營造及改變公司工作環境的效果,是在整個方案的初期非常有意義的工作。
有了方案,就會需要有預算和開支管理。EAP的資源管理,有很大一個部分在預算控制;其餘可能是問題介入的資源,如方便安排的諮商所、治療師、律師事務所,或是有特殊專長或需求。
關於與諮商所的合約與經費核銷,屬於行政的需求且每間公司執行的細節都不同,故我們這邊也就先不多談。
如同一開始提及,EAP的服務對象同時有個人及組織,評估的時候應該試著兩方都評。
相較於組織,EAP對個人的成效應是較容易評估。同仁在使用EAP的財務、法務或心理等服務後,可以請同仁填寫意見回饋表單,以服務流程、服務經驗、是否有確實解決個人問題等給予回饋。單位可以透過同仁的意見回饋,來評估EAP協助方案的執行成效,以及進行服務的品質保證作業。
但執行EAP對組織所產生績效,可能就會難以評估。「使用了多少量、轉介了多少案」比較像是對整個EAP的執行成效的評估,不太等於組織因為有了EAP所獲得的東西;甚至比較像是「花了多少錢」的指標。一些可能的方向是,在執行EAP的過程中,有哪些同仁反映了與工作相關的議題,經由EAP的回饋改變了組織的一些政策或程序?這或許較仰賴質性的描述,而非量性的描述,比較有機會將這個模式繼續下去。
EAP的結構,討論的是「負責EAP的人員要放在哪個環境位置」的問題。大致上可能分為內置式、外置式和混合式結構。
內置式指EAP人員為受聘於單一服務組織。在經驗裡,這一類組織通常已經運行EAP有過一段時間,主管及同仁對EAP運作模式多半不太陌生,知道如何運用一個專職具EAP能力的同仁。也因為這等於增加一個員額數,組織通常人數規模比較大,經濟狀況也會比較好。
可能會有以下的優點:
可能會有以下的缺點:
但如果組織規模沒有那麼大、人數沒有那麼多、經濟狀況沒這麼有餘裕到可以聘用一個專職的EAP人員時,整個EAP服務委外,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選項。此時,EAP就會變成是一個外置式結構。公司內部人員會僅限擔任聯繫窗口,功能上會有點像是供應商及合約管理。整個初次的評估的工作會落在外部屬於顧問公司的人員身上,再由其去尋找適當的介入資源。
這可能會有以下的優點:
可能有以下的缺點:
如果不計較成本,當然也可以安排組織內有EAP人員、合作的管顧公司也有EAP人員,此時就會變成同時具備內外置的混合模式。但這個大概要相當有規模的公司、有相當多的資源,才能夠在體制上找到和建置這麼多的資源點。
可能的優點:
可能的缺點:
其實知道這些規劃和設計的安排,回過頭來看公司的員工協助方案,應該很快就可以框訂出來式不是每個功能都有被滿足、執行的狀況如何,以及是否有需要加強的地方。
如同一開始所提,這些資料是來自2023年台灣臨床心理學會年會中一個EAP的專題演講,由洪瑞斌老師所提出的報告和延伸撰寫而來。關於更多EAP的運作方式,可以參考台灣員工協助專業協會(TEAPA)的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