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年初三到初六
我跟對方約定帶小孩回家過夜
我依照約定避開北上高乘載時程
選擇在晚間六點後抵達對方家接小孩
因為南下路途塞車
所以我提前通知對方會晚到
沒想到對方竟然說她只等到晚上七點
這是第一個不合理之處:
我們約定的時間是晚間六點後,憑什麼因為塞車超過七點我就不能接小孩?
結果抵達後我請對方帶小孩出來
對方就直接掛我電話
於是我就下車到後座整理小孩的東西
我整理完看到對方的爸爸走到遠處的樹下抽菸
想說反正我已經被催促要接小孩了
對方的爸爸要當作沒看到我也不需要特地過去打招呼
於是就到門口接小孩
我接過小孩後禮貌請對方之後把話講完再掛電話
結果對方突然大怒說:要我抱小孩輕一點
???
我轉過身去跟她說我是輕輕抱 是要找理由吵架嗎?
結果裡面傳來另一個女性對我發火的聲音 問我是要吵架嗎?
我當時抱著小孩還在確認小孩的狀況
也無法一心多用
於是就詢問她們 現在是要吵架嗎? 然後跟對方說不要在小孩前面吵架
(此時孩子只是被我抱著沒有特別反應)
然後我走向車:
開啟車門 把小孩放上汽座 小孩因為不喜歡坐在汽座上開始哭(之前也發生過)
於是我把小孩抱起來安撫 然後再放回汽座上
在我抱小孩走向車到把小孩放在汽座上繫好安全帶之間的同時:
我只平靜的回答對方可以
然後就帶小孩離開了。
事後我傳了訊息請對方不要仗著人多
自己面對我並且在小孩前面好好說話
—-以下是對方、對方家人的訊息內容,並再貼一次我上述底線部分事實的對照—-
➡️ 結果對方突然大怒說:要我抱小孩輕一點
上次的電話咆哮事件
我知道對方家人對我咆哮時所處的位置
以及所發出的音量一定會嚇到孩子
沒想到又再發生一次
還伴隨著後續的凌晨電話及訊息通訊騷擾我
今天已經告知我的律師跟相關社工
我們會在適合的時間點做出適合的行動
保護孩子、也保護我自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