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能把自己三十年前發生的事情寫得就像昨天,就像剛在眼皮下發生一樣嗎?
《巴黎,不散的饗宴》是海明威於古巴完成,距離旅居巴黎那個二十二歲的青春不羈歲月已過去三十多年。左岸遍佈海明威的足跡,他最初在旅館租了房間寫作,後來另搬住處,那裡跟丁香園咖啡屋只有幾步路程,順理成章把這當成工作室,他通常只點一杯牛奶咖啡,然後開始工作,如果寫作順利,有時他會穿過盧森堡公園走到盧森堡美術館,利用一個下午去看塞尚、馬內、莫內和許多印象畫派的作品。當然附近的雙叟或穹頂咖啡店也是見朋友的方便之地,想來點飯前酒則可以跑到力普酒館小酌,除此之外,走美術館右上的路,在奧德翁劇院前方便是莎士比亞書店的舊址,海明威會借點書(沒錯,當年有付費借書服務!)又或是轉到盧森堡公園左方,葛楚史坦的家就在附近,作為作家出道前那段時間,他頻繁地探訪葛楚史坦,她可算是海明威寫作路上一位伯樂友人,而海明威也經常幫葛楚史坦當編輯騰稿。
海明威曾搬過幾次家,但依他出沒的地點都是跟住所不超過三十分鐘距離。其時海明威剛從記者轉職作家、作品被退、編輯工作不順,即使遇上生活拮据,但他不只一次寫到這段日子仍是滿恰意的, 例如他寫到自己某次跟海德莉的對話:
海明威:「我們還是沿塞納河街回來,可以順便逛逛畫廊,看看小店的櫥窗。當然,走哪裡都行。還可以找一家沒有人認識我們、我們也不認識別人的咖啡館,坐下來喝一杯。」
海德莉:「喝兩杯。」海明威:「然後找個地方吃飯。」海德莉:「不行,別忘了我們得還圖書館的錢。(這裡指莎士比亞書店)」海明威:「「那就回家來吃,做一頓大餐,到合作社買瓶伯恩(Beaune)產區的葡萄酒,從櫥窗就可以看到酒的價格,吃完飯就看會兒書,然後上床,做愛。」海德莉:「我們彼此相愛,永不變心。」海明威:「是的,永不變心。」海德莉:「我們把下午和晚上都安排妥貼,現在該想想中飯了。」海明威:「我好餓。在咖啡館裡寫了一上午,只喝了一杯牛奶咖啡。」海德莉:「進行得怎麼樣,泰迪?」海明威:「我覺得還不錯,午餐吃什麼?」海德莉:「有小蘿蔔,上好的小牛肝,洋芋泥還有苦苣沙拉,和蘋果派。」
看這兩小口擁有彼此擁有愛情,節衣縮食也不至貧乏潦倒,他後來補充「然而巴黎很古老,我們正年輕,那裡沒有什麼事是簡單的──貧困、突來的錢財、月光、是非對錯,甚至你身邊人在月光中的呼吸。」在這個城市海明威盡力生活、創作,儲了點錢便閱讀跟旅行,巴黎並沒辜負他,事實他遇上巴黎最璀璨的年代,也跟眾多精彩人物相遇,他鑽研了新的寫作手法,也在評論家與同行中砥礪前行。話說回來,雖然葛楚史坦曾當面評撃海明威這代年青人是「失落的一代」,但當經歷過一戰沙場回來的年輕小伙子怎麼就成了她口中的不堪?在那個圈子裡後來更頹唐瘋狂的大有人在,相比之下海明威還算相當冷靜自持的。
最後幾章海明威寫了他跟費滋傑羅從悶惱到真心的兄弟情,相約從里昂開車回巴黎那段可想像成兩個不熟的年青人的一次倒楣旅行,可成為摯友後卻可以讓對方看自己老二的程度(事緣費滋傑羅太太說費滋傑羅老二太小,導致他跑去跟海明威訴苦,海明威不但確認了他的尺寸並一再重申他沒問題,還帶他到羅浮宮性教育一番)。
費滋傑羅跟海明威初認識時,費滋傑羅剛出版了《大亨小傳》並已嶄露頭角,相反海明威在寫短篇的階段,但費滋傑羅已斷定海明威是偉大的作家。二人性格迴異,海明威喜歡鬥牛、拳擊、賽馬等等硬漢活動,相反費滋傑羅是無可救藥的浪漫主義者,然而面對太太的情緒失控費滋傑羅卻是一心掛在她身上,甚至因為她而局限了寫作生涯。
海明威描寫費滋傑羅的種種有點像說他壞話,我總覺得不夠厚道,但細心想卻又不是的,那其實關於選擇,海明威觀察費滋傑羅也像自己筆下的眾生,費滋傑羅對每件事的態度、跟海明威完全南轅北轍的選擇,每個人的人生軌跡,每條線也是重疊又分開,緊接最後一章海明威告解自己的移情,最終那個曾經很愛的女子,越走越遠也回不去了。
於是不停想起Nat King Cole 的歌曲《Nature Boy》,歌詞裡那句wandered very far very far, over land and sea 的boy是海明威吧,二人spoke of many things, fools and kings ,但Nature Boy 最後whisper:「The greatest thing you’ll ever learn is just to love and be loved in return」。如果事情開首就像Nat King Cole的嗓音一樣似娓娓道來的故事,那來到人生下半場,卻更像David Bowie那個版本,句末「In return」一字需使出撕裂之力,來個盪氣迴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