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多元文化平等參與(下):多元文化如何可能?以「眷村文化」為例

2024/03/14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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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台總計有近900個眷村,10萬餘戶,其中具有文資身分的列管眷村計有47處(國防部公告13處眷存文化園區+34處具文資身分的眷村)。自2012年公告13處眷存文化園區保存名單以來,眷村可說是近年來文化資產保存的重點之一。


  然而,在現行文化資產的體系下,眷村保存是保存了「眷村文化」還是僅保存了「眷村」?又眷村保存是否有達到「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的目的?在新課綱將中國歷史納為東亞史的今天,眷村文化如何持續保有論述空間、如何持續成為台灣多元文化的一部分?筆者試圖以「眷村文化」為進路,探討「眷村文化」作為不同文化或族群之間對話與學習的媒介,從而落實多元文化平等參與的可能。


台灣眷村的起源與改建


  何謂眷村?眷村,一般指台灣自1949年至1960年代間,政府因國共內戰遷徙來台,為安置軍隊與眷屬,沿用日本人的建築與設施或陸續由部隊、社團與居民自行興建之集合式住宅社區。當年來台近60萬的軍人,其中約10餘萬名(1/6),因具有婚姻身分與家眷,得以申請並入住國防部列管眷村。


  另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以下簡稱《眷改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則係指於1980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主要有4種:1.政府興建分配,如國防部各軍種自建房舍,或戰後接受日遺眷舍與廠房設施改建者。2.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募款捐建者。3.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又可分為公地公建(單位)或公地自建(個人)。4.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如:北市岩山新村,此類數量稀少而特殊。


  小規模眷村改建自1960年代後期即展開。眷村改建的內部因素主要有,因空間不足、考量公共安全(消防避難)、及改善環境衛生等。其改建的目標,除改善眷戶居住品質,也希望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吸引外商投資進駐、增加國民住宅供給、緩和都市人口壓力,進而提升執政當局的統治正當性。然而,不論在《眷改條例》新制或舊制的改建,此時均尚未有眷村保存的理念出現。


「眷村」保存還是「眷村文化」保存?


  1985年眷村最早依《文資法》登錄。


  1980年《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舊制)公告施行。


  1997年《眷改條例》(新制)公告施行。


  2001年台中縣與桃園縣分別舉辦了全台第1個眷村文化節。台中縣隔年即停辦,桃園縣則持續舉辦,今年(2020)將邁入第20屆。


  2002年距依《文資法》首次將眷村登錄後17年,眷村再次登錄,其後如雨後春筍般增加。


  2005年桃園縣文化局召開眷村文化研討會,逐漸形成推動《眷改條例》文化修法的共識。


  2007年《眷改條例》文化修法,成為眷村保存的財源與法源基礎。


  2009年《國軍老舊眷村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公告施行,各縣市提出眷村保存申請。


  2012年公告13處眷村文化園區保存名單。


  2015年逐漸將「自力眷村」(非列管眷村或眷村違占戶)作為一種分析概念或研究對象。


  然而,在看似百花齊放的眷村保存中,是保存了「眷村」?還是保存了「眷村文化」?


  李廣均在《眷村保存死多元文化的社會學分析》中提及:「就結果而言,除了國防部評選出的13處眷村文化園區之外,得到各地文資審議委員青睞的,主要是以日式建築或日遺軍事工業設施為主而增建或改建而來的眷村居多。……忽略戰後來台軍民的居住空間與生活經驗,曝露出目前眷村保存的歷史盲點與扁平的社會認知。」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第2項),如果同意改建戶未達2/3同意改建眷村,不辦理改建。……以自強新村為例,原有居住面積不足的眷戶以士官階級居多,紛紛表示同意改建意願,但居住面積較大的中高階級住戶則是反對。……不改建眷村的內部與爭議,說明了眷村保存之中不軍階或世代之間的利益衝突。」


  「不少眷村採取『將軍村』或『將軍府』的名義來推廣眷村文化資產,展示主題也多以高階軍官生平事蹟為主要內容,基層中低階軍人生命經驗的在縣機會明顯不足。」


  「以高階軍官為主題焦點的活化再利用模式,是否曝露出文資保存上的階級偏好,或容易強化某種偏頗的省籍刻板印象。」


  筆者認為,核心的問題並不在是否保存的眷村具代表性、普遍性、或文資委員的歷史觀是否沒有偏頗(政治正確)。文資「眷村」保存之所以從根本上就難以保存「眷村文化」原因在於,1.眷村概念的同一。2.文資法的盲點。3. 文化不是保存,而是保活。


  1. 眷村概念的同一:各眷村因為興建的年代、型態、範圍各異,反映在文資登錄的類型,就有古蹟、歷史建築、遺址、文化景觀、聚落等分歧。眷村文化是多元文化的一部分,眷村文化本身亦是多元的。「眷村」作為一象徵概念,本身並不指涉特定的眷村,每個人都有對眷村不同的想像。然而,當前文資脈絡下保存的眷村,對眷村的想像逐漸趨於同一,眷村不再指涉文資之外的眷村,進而限縮了眷村概念的意義。


  2. 文資法的盲點:李廣均認為,「文化資產身分的取得是一種肯定與榮譽,看似重視歷史文化因素,卻也是一個觀光旅遊的金字招牌。」近年來文資保存越來越輕歷史文化論述,而重觀光「亮點」。在文化資產價值成為了「法定」高於一切價值甚至讓觀光成為唯一價值時,價值的論述亦不再多元。伴隨而來的,是喪失了欣賞、理解、詮釋差異價值的能力。下一代將變得只看得見文資眷村的價值,而看不見文資眷村價值之外的眷村價值。


  3. 文化不是保存,而是保活:文化是不能「被保存」的,如同歷史,文化是被「說」出來的。所有的歷史都是近代史,都是由現在詮釋過去。所有的文化亦是近代的文化,過去的文化宛如雪泥鴻爪的存在,僅留下痕跡、餘溫,不指向過去或未來,但也留下了當下詮釋的空間。當文化不再是「經驗的」而是「博物館的」,過去的眷村文化便難以複製或延續。眷村文化不在眷村,而在眷戶,眷戶才是多元文化的主體。


  落實多元文化平等參與─以「眷村文化」詮釋教育為進路


  在董俊仁《跨越竹籬笆─臺灣眷村文化保存實踐與政策研究》中認為:「多元歷史記憶:眷村除了作為懷舊紀念的場域,也是台灣多元歷史記憶訴說的最佳基地,過去噤聲的歷史記憶,與被遺忘的鬥爭、無法傳達的家書,如:鳳山海軍明德班鳳山招待所、左營冰果室、鳳山黃埔侯淑姿『長日將盡』個展與誠正新村、孫立人故居,都見證了台灣重要歷史。……應於眷村保存相關之場域,呈現轉型正義意義,促成歷史記憶的紀念與溝通。」


  在新課綱讓下一代逐漸失去歷史感的當下,在眷村保存成為近年文資保存主流的當下,眷村文化充斥在生活中的電影、文學、音樂的當下,眷村做為兩岸歷史連結下的證據,眷村作為乘載眷村文化的工具,具有推動台灣社會對戰爭與和平反思,及從中學習多元文化並落實多元文化平等參與的可能。


  多元文化本身就是一種文化意識,多「元」不是花越多公帑就能成為主流文化。多元的意義在於,在二元劃分外,有後天自由選擇的可能。在同樣的眷存文化脈絡下,我們能對眷村保有不同的想像,且有能力欣賞、理解、詮釋眷村文化沒有被文資認定的價值、或發現、論述眷村文化的新價值。藉由互為主體性,相互參與彼此的存在而建立新的關係。正因為眷村作為一象徵概念是後天抽象被理解的,其關係、意義必須由自我持續與社會實踐的過程中才能確立。


  文化從來就不是一陳不變的,眷村文化的保存亦非一蹴可幾的,如同有些眷村並不是一次興建完成,而是經過歷年來多次增建或改建而逐漸增加規模。而人與物是相互界定的,如同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下層結構(眷村、保存參與者)決定上層結構(眷村文化、文資法),上層結構合法化下層結構。眷村文化在獨立於台灣文化或文化資產時,本身即已二元化,即區分本土與非本土文化、區分有文資價值與非文資價值。然而,多元文化本身是一體兩面、甚至多面的。


  多元文化平等參與的可能在於,除了政府應該積極介入與文化有關的各種公共事務,提供具有社會文化差異敏感度的公共政策,協助文化弱勢團體擺脫汙名與歧視外。透過「詮釋教育」,在多元文化中找到安身立命、解決人的存在(結構的矛盾與衝突)問題的可能。


  平等,讓我們不必為我們的認同道歉,我們能夠接受、理解、欣賞不同的文化認同。透過創造性的詮釋、創造性的主體,賦予眷村、眷村保存、眷村文化的事件、空間、價值等新的詮釋與意義。


  多元文化平等參與是「動詞」而非「名詞」。文化與文化之間的關係是轉化、融合、整合、抵抗、改變的。文化認同亦是流動性與多重性的,當我們持續不斷的相互詮釋、論述、對話、學習,並尊重差異與異議時,客體互為主體的對話才有可能持續展開。多元文化才有避免成為僵固的一言堂、死文化,而成為不斷建構、解構與重構的活(用)文化。


結論:文化是活出來的


  李廣均認為:「眷村保存之所以容易凸顯中高軍階眷戶的原因,並不是源於個人文化資本的多寡,也不是因為這些將軍們主動爭取近用機會或再現優勢,而是在政經變遷、都市計畫、居住需求、拆遷意願、軍職階序、文資活化再利用、財務經營考量等各種錯綜因素之下出現的一種非意圖後果。」


  文化不是有意識地被保存的。重點不在於保存了什麼,而是保存之後我們創造、延續了什麼。眷村文化的文化價值,亦不是被保存出來的,而是被活出來的。眷村文化做為文化的一部分,文化隨著時間不斷轉化、改變、抵抗、融合。當今所認定的眷村文化,早已非當時所生活的眷村文化。關鍵在於,眷村文化是否持續被詮釋。


  最後,在今天強調主體意識又量化的世界觀下(資本主義、科學、FB或IG按讚數),在這充斥假新聞、偏激與歧視言論,有權卻無責的社會下。人們之所以感到不安全感、迷惘與恐懼改變,筆者認為,正是因為文化(歷史)的斷裂,導致處理衝突機制的斷裂與關係的斷裂。文化具有作為處理衝突的機制(情感教育、多元價值教育)。透過學習多元文化的過程中,學習謙卑的態度與協商的過程,改變、轉化自身與差異文化的關係(宇宙觀、人觀),從而創造公平情境、超越秩序,並重新喚回對意義追尋的動力與安身立命的可能。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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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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