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決定有沒有可能在一起,性格決定適不適合在一起,物質決定能不能穩定的在一起,信任決定能不能長久的在一起。
人一生要找三個人:你最愛的,最愛你的,共度一生的。首先遇見你最愛的人以嚐愛的感覺;感悟被愛的感覺才發現最愛你的人;經歷愛與被愛才會遇見適合你處一輩子的人。
但悲哀的現實生活中此三者常常不能合一:你最愛的常常未能選你;最愛你的卻非你最愛的;最長久的只是在最適當的時候出現的人。
當你連嘗試的勇氣都沒有,你就不配擁有幸福,也永遠不會得到幸福,傷過,痛過,才知道有多深刻。
愛是一種責任,需要兩顆心共同承擔;愛是一種默契,需要兩個人相互交流;愛是一種付出,需要有接收的對象;愛是一種幸運,需要有時間去感受那份喜怒哀樂。
愛,可以讓你不寂寞,但卻無法讓你不孤獨。即使是最親密的愛情,最貼心的愛人,不能,也不該取代自己。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和自己內心對話。不要把這個責任強加在愛人身上。作為獨立的人,我們要有所擔當。應該有能力照顧好自己生活和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