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真愛挑日子》(One Day)原著小說裡一段在影集和電影裡、不約而同被拿掉的情節。是艾瑪在從事教職多年之後,終於重拾寫作、投稿出版社的經過。
電影和影集大概覺得同期男主角達斯的電視事業跌到谷底更有戲劇效果吧,艾瑪踏足文壇的坎坷不平反而被輕描淡寫——甚至被大篇幅刪除。
觀眾在銀幕/螢幕上可以看到意氣風發的達斯苦於藥癮、毒癮,然後被取代換角、丟掉主持工作;卻不見艾瑪積極投稿、被退件、再投稿、再被退件,最後求助在出版社任職、但事實上已經多年沒有聯絡的大學同學。
看著光鮮亮麗的主角淪為市井小民,無論是誘發同情還是大快人心,達斯的際遇應該能奪取更多收視率,所以在影集裡,艾瑪的努力只剩下挑燈夜戰的寫作畫面,彷如想成為作家只要寫出好作品就可以了,而忽略了這只是最基本的起點。
羅琳的《哈利波特》被退稿多次,只因為不被看好。現實就是如此殘酷,即使結果證明羅琳的小說值得獲得全世界小麻瓜的喜愛,但在印刷機啟動之前、在讀者將新書結帳帶回家之前,那些文字除了滿足自己的寫作渴望之外,事實上一文不值。
艾瑪的作家之路自然也不是一帆風順,原著小說裡讓她放棄了教職(不是當上作家後才離職)、讓她滿心期待前往出版社後鎩羽而歸(甚至是直接取消會議沒被通知),她從來就不是因為寫出一部好小說就獲得成功。小說早已經完稿,而她亟需的是個有時間翻開投稿、讀完後賞識這部作品的編輯,並且願意說服出版社老闆,花錢印這本名不見經傳的素人作家的第一部長篇小說。
從1996年艾瑪決心離開教職開始,一直到1999年她在朋友婚禮上與達斯重逢時,即使拿到出版社提供的一筆預付版稅*,她的作品都還沒真正出版。
2001年,達斯到巴黎找預備寫小說續集的艾瑪,這時我們終於可以清楚艾瑪的夢想實現了,她的小說收到青少年讀者的喜愛——包括一本書要看十五年、心智年齡只有15歲的達斯。
艾瑪下定決心後,花了至少五年才完成小說出版的心願,在影集和電影迅速翻篇的節奏裡,艾瑪的努力顯得過分單薄。讀了原著小說發現那些被刪改的情節之後,只會更喜歡她基於堅定信念而做的一切,即便她曾經一無所有,但現實仍不足以摧毀因寫作而建築、快樂且孤單的島嶼。
*預付版稅:在書籍完稿出版前先支付部分版稅給作者,在台灣出版界較常見於知名作家,像艾瑪這樣的素人作家通常不太容易拿到預付版稅。
因為太喜歡電影版封面,所以選了這個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