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性侵受害者希望加害者可以向他/她道歉; 這是一個有點天真善良的要求。如果加害者道歉的話,他/她就等於是承認他/她的犯罪事實。性侵是一種公訴罪,不是受害者可以和加害者私下了結的事。所以,除非加害者已經準備好接受他/她本來就應該接受的懲罰(白話文:除非他已經準備坐牢、並且進牢裡接受其它受刑人的懲罰),不然他是不可能道歉的。
美國許多州,除非婦女被性侵,否則不允許婦女墮胎。被性侵的婦女要怎麼樣才能墮胎呢?她們必須得先證明自已是被強暴的。
那被性侵的婦女,要怎麼證明,她是因為被強暴、才懷孕的呢?那得先等看看什麼時候開庭、什麼時候判決會下來---沒人知道要等多久。沒人知道小孩出生之前,會不會得到公正的審判。
想快一點墮胎的話,那得看強暴她的人,是不是願意大發慈悲,承認自已強暴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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