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人類對於神明之間的各種交換行為,可以構成一串請購單,比方說念某種經108遍可以怎樣、循著哪條路邊走邊拜可以怎樣、捐多少錢可以點個燈然後換平安之類有的沒的鬼東西。
偏偏很多教會也跟著這樣講,畢竟這的確是「宗教斂財」的核心話術,要知道,五百年前宗教改革就是掀了贖罪券的底,因為贖罪券就是交換論的做法,用錢換取好處,所以被唾棄(對,五百年前唾棄了),但現在很多教會,尤其是被靈恩派成功神學污染的教會,哪怕他們不敢明說成功神學,也要偷渡交換論的概念進來,所以要多奉獻,因為多種多收,要服事,要弄幸福小組、要出去拉下線,這樣叫做收割靈魂,然後上帝會給你報償。
這叫作惡。
我不是說奉獻、傳福音、領人歸主不好,聽清楚了,這些都不算不好的「行為」,問題出在心態,如果你想的是上帝會給報償,這就是交換論的出發點,別說得救,上帝會讓你死後去那個一直燒的地方的。
基督徒當然可以期待上帝賞賜豐盛,但永遠要記得這不是交換來的,完全不是,傳道人尤其不該這樣講,因為這完全是錯誤的教導。聖經裡講到這些「行為」內容的時候,從來都不是要人去吹噓這種信主後「可能」得到的「今世」祝福,因為上帝的道路本質上是苦路,而真正的獎賞只有一種,叫做得救,就這麼一種,跟你做什麼事捐多少錢完全無關,只跟你的心態有關。
所以有些人喜歡宣稱只要信了就必得救,我提醒一點,只有「信對了」才能得救,可不是你嘴巴說我信主耶穌是我的救主就能得救,你要先知道祂到底救了什麼、怎麼救,還有我們要「如何回應」。
你的信,內容必須正確才有用,而交換論正好是死路。
所以搞清楚,聖經裡所有提到基督徒的好「行為」,都只是一種「因為信對了所會有的自發性行為」,搞清楚,不是我們做什麼好行為,然後上帝賞賜我們現世的回饋,上帝才沒那麼沒水準,那是「魔鬼的行為」。關鍵在於,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付上代價,所以我們只能「用愛祂來回應」。
如何愛上帝?一是好好研究神學(主要當然就是「研究」聖經)更加認識祂,因為這樣你才不會信錯,比方說用交換論來看上帝。二是愛鄰人如愛自己(再強調一次,原文就是說鄰人,請量力而為),也就是說,你要當個「好人」,不是奉獻很多的人,也不是去拉一堆人當老鼠會下線的人,而是當個「好人」。
請問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裡,他有做任何宣教的行為嗎?
搞清楚,上帝不需要你的任何「東西」,哪怕是十一奉獻,那也只是為了給教會營運經費而提供的,可不是拿去給牧者買飛機(對,一些大型靈恩派教會的牧者甚至可以買私人飛機),老實說要獻給上帝的話,很多慈善機構都是好標的,如果你的教會已經不缺錢的話(教會運作的確需要錢,該奉獻還是要奉獻,其實我都會檢視教會收入與支出是否有異常),大可拿去其他地方(或捐給偏鄉弱小教會,不過近年很多牧者在交換講台的時候會幫對方提醒要優先捐給所屬教會,不知道是不是講好的),要知道就算是苦哈哈的初代教會,他們收到的錢主要也是拿去給困苦之人使用的(所以有發動協助年邁寡婦的募款,因為早期教會的確負擔很多社會福利工作,彼得可沒拿錢去買馬車,他們還是乖乖走路),健康的教會就是該這樣做。
基督徒務必區分清楚,因為上帝鑒察人心,重點是你的動機,如果你想的是上帝會給我好處所以你去做了什麼事情,那麼你就下地獄去吧!你跟那些去廟裡求明牌的根本沒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