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下的世界很有趣,因為那總能看見肉眼無法輕易察覺的事物。
自從有了配給教授的個人實驗室,巴比倫的新興趣便是把各式各樣的東西、擺上那精密儀器的物鏡之前,可能是生物系細菌或病毒株的培養皿,可能是他出外帶個花生醬三明治時、隨手撿拾的落葉,有時甚至可能是他臨時起意剪下的一截衣物。
被系辦公室趕鴨子上架安排到他身邊處理庶務,比他年長將近十歲的助理曾委婉地藉儀器的維修守則說明,試圖提醒他別做得太過分,一個不與企業合作研發也不熱衷於國家研究計畫的年輕教授,說到底也沒那麼多公務經費得以虛耗,儘管是穿透式電子顯微鏡這種說不上頂尖的基礎器材。
然而,不知巴比倫究竟有無聽懂這番暗示,因為自那之後,這類的詭異行徑只多不少。
殺了我吧。最初聽說這位年輕教授專精熵定律時,助理做好了每天要在實驗室裡全副武裝滅火、清理炸藥餘燼的心理準備,不料此刻更像個準備退休的昆蟲系老學究,終日拿著一塊半舊的拭淨布擦鏡頭與標本箱,卻萬無頭緒要如何藉此拿下史上第五個跟顯微鏡有關的諾貝爾獎。
新官上任與不得志的下屬磨合期始於顯微鏡,也止於顯微鏡。
有回經過舊衣回收箱,巴比倫見那箱口塞了一雙十碼半的舊球鞋。正中央黑色的亮面織標,在陽光下折射出絢麗的光輝,他一時像在沙灘上乍見擱淺海星的孩子,先是被狂喜衝擊得無法動彈,隨後扯著嗓子大聲尖叫──不是實質意義的尖叫,他不擅長操弄這些抽象的敘述,只能粗淺描述為一種「就是它」的感覺──衝向它,用隨身攜帶的兒童用剪刀(歸功於擔心這位上司會在通過行政樓的安檢時被攔下的助理),小心翼翼按著那個圓形標籤的壓邊車線剪下,致力於不破壞整個鞋面結構、但也得到他所想要的。
將那比五十分歐元硬幣還要大一些的織標收入口袋時,巴比倫如獲至寶,腦中驀然響起一首以前母親在下班入門後會用收音機播的歌。那時候大眾音樂用的還是卡帶,每播完一輪都要再放回機台裡倒帶,彷彿是個重整與復刻的儀式;寫在塑膠殼上美紋膠帶的字跡被咖啡漬浸濕模糊,斑駁之中只隱約能看出「殺死(killing)」與「溫柔地(softly)」這兩個定義上嚴格來說八竿子打不著的詞彙。
許是年代遠久,也或許是卡帶能呈現最好的品質已是如此,他記憶裡的蘿莉・萊柏曼[1]聲音略沙啞,沒有太尖利炫技的高音,富有磁性與顆粒感的女中音在唱到輕子音時,就像留聲機針頭輕輕在唱盤表面滑過的滋滋聲。
邁著像是《萬花嬉春》[2]的輕快步伐,隨偶有高亢的音符擺動頭顱,巴比倫低聲哼著纏綿的慢情歌,罔顧沿途師生們的目光,帶著一句「以他的詞道盡我的人生,以他的歌溫柔地殺死我」走回了實驗室。
似被設置精準流程的機器,他毫無頓足,望室內離窗台最近的那張桌子走去。因機械性的清潔作業失神盯著窗外,助理直到他靠近才發現,連忙自椅子站起讓位,他只是點頭致意,便如以往自顧自將不知哪來的物件隨意置上載物台,旁若無人地隨焦距轉動粗調旋鈕、細條旋鈕,偶爾轉轉聚光器與觀察物品的角度,好像在這房裡只有他一個人——
「來看看這個。」在助理快要忍受不了這種被當作空氣的忽視時,巴比倫冷不防抬起頭對他說,眼睛亮晃晃的,好像裡頭有幾個正在核融合的恆星。若非記掛著這位在學術論文上「正教授(Dr.)」的頭銜,他也會以為對方是課堂上隨處可見的年輕學子,春光明媚,年紀正好,充滿希望。
有什麼好看的?不過是些怪東西。合理懷疑巴比倫忘記自己的姓名,助理滿腹牢騷,縱使比他年長也不敢貿然出言質疑,僅是狐疑地將頭湊了上前。
只消一眼,他腦中與心頭的千頭萬緒瞬時安靜下來,彷彿上帝在他的人生按下了暫停鍵。
目鏡裡的景色壯麗得不可思議。
應是聚氨酯[3]的材料上下表面由一層黑色的材質鋪成,在顯微鏡下由並列而成的黑色珠子所組成,像是深色鵝卵石組成的近水之地;曾被針線紮過的地方像是被凍結的浪花,也像是在石岸上結晶的鹽粒,從橫切面放大倍率詳端,被外力搗碎的珠子被拉下、陷入中心透明如水的質地,像被喜怒無常的浪潮捲入漩渦,但又在海浪準備翻騰而起的那一刻,停駐於鏡像的殘影之中。
「好美……」助理不禁發出了感嘆,好像回到小學,初次在儀器下見水蘊草葉脈在鏡框裡放大的幽微飄動,如此優雅、富有生命力,粗獷野蠻卻又精確無比。
接著,他望著邊上面露一抹笑的巴比倫忽然感慨:原來在這個人眼中,世界是這個樣子嗎?
助理不是一個聰明絕倫的人,多年像個替代球員被不同處室當皮球踢來踢去,但作為一個學術界人,有個基本道理他明白不過,科學最合理也最殘酷的莫過於,所有人都在莫衷一是裡找尋共通的定理,而定理堅若磐石、侷限著其他發展與人們理解這個世間的方式,然而它也同樣脆弱,但凡一個「反例」或「異常」就能將前面的所言甚篤盡數推翻。
人們以為世界解構等於千瘡百孔,但至少在這個案例裡,助理發現原來廢墟可以開出美得驚人的花⋯⋯用「發現」這詞彙顯得自鳴得意,他只不過是看到巴比倫看見的世界罷了。
而退一步來說,巴比倫也不過是看到原本就存在的世界了,以他們未曾想過的角度、以這個世界最真實的樣貌、以不帶任何批判或假想的眼光。
或許這才真是科學的本質,毫無預設立場地解剖事物、探究真理的原貌,方能找到一個適合所有情況的定論。
人們津津樂道的啟蒙時代,字根來自「照亮(Lumières/Enlightenment)」,過去助理以為那不過來自歐洲人不自知的浪漫情懷,但是現在,他感覺自己好像突然理解了什麼。
FIN.
[1] 蘿莉・萊柏曼(Lori Lieberman)《Killing Me Softly With His Song 以他的歌溫柔地殺死我》,一九七一年。
[2] 史丹利・杜寧(Stanley Donen)及金・凱利(Eugene Curran “Gene” Kelly)《Singin' in the Rain 萬花嬉春》,一九五二年。
[3] 聚氨酯(polyurethane,IUPAC縮寫PUR,一般縮寫PU)又稱聚胺基甲酸酯、聚胺甲酸酯,是一類高分子材料,既有橡膠的彈性,又有塑料的強度和優異的加工性能。
〖作者的話〗
這篇的英文篇名是「Insight」,單字本身的中文意思是「洞悉」,而這種中英文篇名相似又略有差異的鏡面呈現很有意思,也如文中提到的啟蒙時代。
之前讀到一篇文章,提到歐陸各國對啟蒙時代/啟蒙活動的翻譯及語境也略有差異,分享給大家:
「啟蒙」是英文的Enlightenment,德文的Aufklärung,和法文的Lumières。乍一看,三個詞都與「光」有關,仔細辨別才能發現Lumières之光不同於其他二者。區別在哪裡?Enlightenment和Aufklärung都是使動詞的名詞形式,也就是「使……發光」、「照亮」的意思。所以,英國人和德國人眼中的「啟蒙」是一種來自外部的光照亮了我心中的黑暗,是一種外部的力量引領我走出蒙昧的泥沼。而法文的Lumières則正好相反,它的字面意思是「光源」,也就是自己本身會發光的東西。確實,這也符合法國人對「啟蒙」的認識。他們相信,要與種種晦澀與荒謬的封建教權思想抗爭,我們必須轉向自己,從自己內部找到獨立思考的勇氣。換句話說,我們不是被動地等待著被照亮,被啟蒙,而是主動地讓光芒從自身中散發出來,去照亮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