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藥》為一篇反映社會現實的短篇小說,內容大意為革命烈士為遊行示威慷慨赴死,然而他的鮮血卻被無知迷信的大眾認為是癆病的治方,使得主角爭搶著「人血饅頭」去治兒子的病。
《藥》從文學史的意義上來看,魯迅創作《孔乙己》、《狂人日記》,和《藥》等小說時期正值五四運動的時代,當時人民在歷經帝制破滅和東西方思想更迭之際,卻未見一番新氣象反倒亂象橫生,正如社會學家涂爾幹(Durkheim)曾說「社會變遷迅速、生活步調加快,面對日益失序的社會,個人無所適從……當社會處在脫序(anomie)的狀態之中,社會的秩序的穩定與和諧過度震盪,人類生活在緊張與不安之中,使得人越來越自私自利。」,故而在此背景下魯迅藉《藥》強調革命的不徹底性,導致思想未開化者的現實悲劇,以此做出沉痛的呼告,此作品也反映新五四文化運動強調「言之有物、反孔非儒」之精神。
若以文學意象去分析,從題名《藥》觀之,「藥」一詞應是為治病所用的藥材之意,然而在文本中出現的「藥」卻是象徵迷信的血饅頭,那麼真正的藥在哪裡?從文本線索來看,真正的「藥」其實應當是革命志士的思想,唯有像小說中烈士先驅宣揚理念,科普知識文化,才能真正改善社會底層百姓的生活及振興國家。但小說中無知的群眾仍擁抱著「迷信偏方」的舊中國傳統思想,而棄烈士等西方思想為鄙履,卻將革命志士之血當成無上珍稀之「藥」,這何嘗不是一種捨本逐末之行為?作者透過結尾愚昧百姓對於治癒疾病的希冀,及烈士悲壯犧牲呈現強烈的對比,猶如古詩詞中以「樂景襯哀情」之諷諭手法,讓已知偏方無效的讀者們為其感到既諷刺又憐憫,呼應作者冷峻批判下悲憫那些社會弱者的心境。
談及作者本身,曾赴日學醫的魯迅說過「學醫救不了中國」,並想以文字的力量來改善社會,而《藥》正是作者用來「醫治」普羅大眾的這樣一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