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公司未能如期於證交所順利掛牌上市。K 公司指控承辦券商 P 證券態度消極,以「張數不足」為理由,不願送件至券商公會及證交所;P 證券則反駁,K 的合格圈購單未達標準,沒有刁難、不願送件之事。」(以下內容以我親身經歷為本,並在不偏離事實的情況下潤飾,並明確點出我推測的地方。但若有資訊錯誤之處,煩請相關人士聯繫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