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關於理財的書,但它更多的是在談論人生。
人活著是為了什麼?多數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也有可能根本沒人知道答案。晃晃悠悠數十載,我們終究只是頂著一副日漸老去的皮囊來世間走一走。對此,作者給出了他的答案:「你的人生,就是體驗的加總。」
全書以該理念貫穿,從各種角度切入,在不同章節中作者分別給出一些幫助讀者實踐的方法。讀完這本書之後,有些埋藏在記憶深處的想法被翻了出來,好像有一些什麼被點燃了,趁著熱情仍未退去,做了一些書摘。
不要為了錢犧牲自己的人生,希望我們都不要成為工作與錢財的奴隸。
作者堅信體驗的價值。體驗並不需要花很多錢,有些甚至是不必花錢,不過值得嘗試的體驗多半是要花一些錢,例如:難以忘懷的旅行、音樂會的票、追尋創業的夢想,或一個新的嗜好。所有這些體驗都要花錢,而且有時候要花很多錢。對作者來說,這個錢是值得花的。
很多心理學的研究都顯示,花錢在體驗上面,要比花錢買東西更讓我們感到快樂。物質上的擁有,剛開始似乎會令人很興奮,但常常很快就會貶值,體驗則會隨著時間真正體現出其價值,他們會回饋給你這個:「記憶股息」。(後面段落會介紹這個作者提出的有趣概念)
明明手頭有點錢卻還要勒緊褲帶生活,就等於是在剝奪自己有這些體驗的機會。
我們可以投資自己,也可以投資別人。只要我們覺得未來可以有好的回報,就可以投資。而所謂的投資,其實不是專指財務方面。
我們在教小孩游泳或騎腳踏車時,並不是因為孩子學會這些,將來就可以找到薪水不錯的工作。體驗比較像是這樣:當你花時間、花錢去體驗時,這些經歷不只是在當下讓我們覺得很開心,它們還會不斷付給你股息,也就是作者所說的「記憶股息」。
因為人類有記憶,所以體驗會產生股息。每天早晨我們醒來時,頭腦已經預先載入一堆記憶,雖時可以取用,這主要是讓我們能在這世界上到處走動。當你眼前出現一個長方形的板子,上面有個突出的球狀物,我們會馬上知道那是一扇門,而且我們高機率知道要怎麼打開他。從這個簡單好笑的例子可以知道記憶可以帶給我們什麼。它們是一種對我們未來自己的投資,會一直付給我們股息,讓我們的生命更充實。
這跟投資在體驗上是一樣的。當你在體驗時,當下會覺得很快樂,同時也形成了美好的回憶,讓未來的自己可以重溫,這是人類得以活在當下的一個重要部分:不論是好是壞,我們都可以重新感受當時體驗的感覺,而且往往不只一次。
「可能你聽到一首喜歡的歌、聞到某個熟悉的香味,或看到某張舊照片,突然間就勾起你的回憶,讓你重溫那個經歷。你想起的也許是自己的初吻,如果是很美好的經驗,那你可能會覺得心裡暖洋洋的。或者你會忍不住笑出來,因為當時你還帶著牙套,整個過程是尷尬又甜蜜。」
當我們每次重新想起這些回憶,我們就會有額外的體驗,從心靈、感情面又重溫了一次。
回憶帶來的快樂可能只有當初體驗時所感受到的一丁點,但是這些回憶加起來,塑造了現在的我們。
投資專家都會建議大家儘早開始,以大盤 ETF 來說,25 歲投入年化報酬率 10% 的 ETF 並持續持有,65 歲時會變成 4500 萬(當然要扣掉通膨)。記憶股息也是一樣的,很多事情都只能在特定年紀去做。除了早做早享受(25 歲創造美好回憶,一直到 85 歲掛掉,中間有六十年的時間可以拿來這些故事來當下酒菜),有些事情一旦錯過,就真的錯過了。
關於記憶股息,作者給了一些建議:
想要從體驗中獲得的滿足感需要有健康、金錢和自由時間。
為什麼比起自由的時間或金錢,健康更能夠加倍提升滿足感?這是因為每當你在享受一種體驗時,會消耗時間,而且大多數體驗也會消耗金錢,但健康卻不是這樣。從這一年到第二年,無論你有什麼經歷,你的健康只會有一點下降,所以你今天還是和一年前一樣差不多健康。但是一旦你在某一年消耗完了你的自由時間,這些時間是無法在下一年還有。剩餘的錢可以從這一年留存到下一年,但你在某一年用掉的錢,也跟時間一樣無法到下一年還有。因此,除非你突然得了重病會遭受永久性傷害,否則你的金錢和時間的消耗速度要比你的健康快得多。所以,哪怕只是採取小小的步驟來改善自己的健康,健康一改善了,就會持續提升你後續每一次體驗的滿足感。
人類從金錢中獲取樂趣的能力會隨著年齡下降。年齡越大,要讓你延遲體驗就得支付你更多的錢。假設你二十歲,你可以承受得起將體驗延後一兩年,因為你通常可以在以後擁有類似體驗。因此,這時候的你個人利率很低,不需要付你很多錢,你就會願意延遲這個體驗。但假設你現在八十歲呢,延遲體驗瞬間會變得昂貴許多,如果有人要付錢給你讓你延後體驗,你高機率不會接受。萬一你得了絕症呢,大概不管多少錢你都不會接受延遲體驗這件事了。
由此可知人類的個人利率會隨著年齡而上升,但不幸的是,多數人並不把這當作一回事。若個人利率的概念對你有用,那麼當你考慮花錢買一種體驗時,請將它銘記在心,這可以幫助你決定現在花這個錢是否值得。
聽到這句話,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你怎麼那麼自私?你一定沒有小孩。」
作者是已婚且有小孩的。他的意思是,為何要到死後才把錢給小孩呢?這其實對小孩很不好。作者書中引用美國的統計數據,平均繼承遺產的年齡大概在六十歲左右(父母大約八十多歲過世)。然而,若那一大筆錢能在更年輕時就拿到手,對小孩而言幫助是不會大上許多呢?畢竟五百萬對於六十歲的長者與三十歲的年輕人而言是完全不同量級的金額。
現在年輕人很常為房價、頭期款苦惱。想像自己在六十歲時才會繼承到的那筆錢現在就能拿到,是不是會對人生帶來很大幫助呢?既然早給晚給都要給,更明智的做法或許不是死後才任由子孫在靈堂前吵架,而是生前就把自己的財產合適的分配。
當然,作者並沒有在書中討論到是否會有拿到錢後翻臉不認人,抑或是錢給了小孩後自己又活了十幾二十年,身無分文飢寒交迫的這種情況。他只給出了一些相關的理財建議。若要這麼做,還須自己權衡其中利弊。
有些負面書評認為書中不同章節闡述的是同一種觀念,花三百塊買這本書是浪費錢。
但看完整本書後,我認為若同意作者對於人生意義的看法,這本書是很值得一讀的。作者在不同章節中引用各式數據、故事來支撐自己的論點。通過各種角度的切入,可以更進一步的了解作者的想法,也有更高的機率讓自己被這本書說服,讓自己想起一些年少輕狂時曾許下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