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 Thread 上面發現不少關於裸辭的困惑。
而我自己的經驗是,除了頭兩份工作有任期的限制,其餘工作皆為裸辭。
在此想針對裸辭來聊聊可行性,以及延伸需要思考與留意的事情。
裸辭的背後
裸辭其實是個假議題。背後真正的問題是:自己能否選擇,也願意在這個時間點離職?
我們通常會因為工作上存在著巨大的推力,像是:團隊契合度低、工作負擔過重、主管管理風格不合、職場文化讓人感到極度不適、薪資待遇的成長性低於預期等等,讓我們開始在思考去留的問題。
然而每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中,面對離開一份工作的抉擇難度是會有差異的。
對於一個在公司內已經待上數年的老鳥,或者是面對變動較難以適應的人來說,要轉換公司,去適應全新環境,或許拉力會比推力還要低。
而對於一個有經濟負擔,可能需要養家或是償還貸款的人來說,工作的變動就意味著風險承擔的提高,因此留在原地不動或許會是較能承受的選項。
但對於沒有上述影響的人來說,毅然決然離開一份工作,確實是較容易做出的選擇。
所以,裸辭 OK 嗎?真的要問的是:自己能否選擇,也願意在這個時間點離職?
裸辭前,該留意什麼?
關於裸辭,一直都沒有所謂的對錯,畢竟職涯發展是個人的選擇與投入堆疊而成,能夠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即可。
然而在真的做出裸辭的這個決定前,有以下四件事情可以先想想與準備:
然後呢?
在思考清楚自己能否離職,也準備好上述的事情以後。接著便是向公司正式提出離職,以及著手處理交接的事宜。
這說起來容易,然而在實際情況中,有不少人會卡在怎麼說出口?或是怎麼好好說出口?又或者是怎麼讓主管/公司好好放自己走?
上述情況的應對方式不一,因為需要看個人與公司實際的狀況來做出相對的回應與行動。
除了已簽下類似賣身契的定期合約之外,大多數情況僅需符合勞基法的預告期間,按法規時間提出即可。
這個其實也說得容易,困難點在於人情世故。我們可能應著老闆、主管、同事的期待或交情,甚至是自己對自己的期待,因而希望好好地結束一份工作,彼此好聚好散。
所以這也需要看勞資雙方如何協議,彼此取得平衡,讓自己能夠順利告別。
總結
如果你問我:裸辭 OK 嗎?我的答案是:YES!
然而我也會同時請你想想上述的這些問題與準備,讓裸辭的決定能夠更加完整與審慎,避免只是情緒性的決定,造成事後要承擔更重的影響。
這個時代因為社群網路的關係,資訊相對透明,但也混亂。
我們可能看到許多人裸辭後美好的故事,而心生嚮往,但也可能留意到有些人待業的痛苦不堪,而心生警惕。
無論看到的故事是什麼版本,都請回過頭想想自己需要也能要的是什麼,然後做出自己所能承擔的決定,接著就好好地前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