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長洪玉玲表示,板二場BOT案土地租金及營運權利金預估增加歲入25億元,並設計加收權利金機制,其中固定權利金在營運開始年起,前10個會計年度每年繳交300萬元;營運權利金在廠商營運進入第11年起,依當年實際營收按比例計算且不得低於0.5%;加收權利金則以實際營收高於預估營收之120%時,超出部分依級距計收。
另外,在板二場BOT案招商文件已載明申請需知明訂體育設施比至少60%,運動衍生商業設施不超過40%,以多功能運動場館為主體,並於契約附件規定開發項目為:主場館-符合籃球、技擊類之競賽標準場地,1萬以上座位席;副場館-做暖身球場使用,兼具集會展演的多元空間;小型運動中心-至少1000平方公尺小型運動中心及1間社區教室;附屬商業設施-運動用品及餐廳等由運動衍生之商業空間;停車場及公共空間納入免費使用之戶外跑道、籃球、足球練習場域等,其中社區教室免費提供30天次供運動推廣活動使用,由體育局敦親睦鄰結合社區方式免費使用。
除此,有關新北小巨蛋預定地的機關搬遷問題,體育局長洪玉玲表示,新北小巨蛋預定地上的地上物所有權皆屬新北市政府並無拆遷補償問題,各機構搬遷計畫已在進行中。 民政局長林耀長則補充,板橋戶政事務所預計遷往板橋八德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