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人在泰國,不能用香港的標準去規範別人,但我覺得—這麼吵的房子拜託別放租。
對,我也不想打擾當地人的生活,但我也不想被人打擾。
其實港幣2700租金不算太便宜,折合也有一萬多泰銖。這當然不能與酒店式、五六千元港元的相比,但我覺得吵跟髒一樣,不能住人。吵也是一種污染。
我也沒理由租個地方來吵自己吧。
我想誰去旅行,甚至只是搬新家,也不想來個吵的地方吧。
如果短租七天,每天去玩,不會覺得有問題。有評論說噪音情況可接受,我想他不是短租,便是感覺有問題,或者並非誠實。
但房東也知道我住三十天。正常人無可能玩足三十天吧。
我沒出去的日子,就每天都被噪音所擾。真的很煩,老是在鑽和錘東西,不然就是小孩在叫,或是鄰居在談話。
這裏的噪音真的很多,有裝修、音樂、談話、小孩叫,輕微的有飛機和路上的車聲。
我試過凌晨四時因為睡不著而起來,結果有鄰居開著音樂回家。我心想你到底知不知道現在幾點?你回家就回家啦,幹嗎開著音樂?
還有半夜十二點,可能是鄰居的朋友離開,大聲談笑,吵醒了我。
完全無意怪責任何國家的人,也尊重別人的生活,只能說這房子不適合租出來,也不適合我住。(但不包括在我的「地頭」,在香港我家我不容忍任何人在吵。)
但我討厭房東和Airbnb的態度。之後我再有禮地告訴房東房子很吵,他先是不回覆,後來我告訴他我來到要寫稿,他可能收到Airbnb的訊息,回覆我可以取消行程,但錢不會退,因為有問題是內住第一天提出,那時才可談退款,而不是今天。
房東是個怎樣的人很明顯了吧,就是「收了錢便是神仙」。
Airbnb要我提供證據。雖然挺合理,卻是很難辦。
我第二個星期就老是在「守候」,雖然等到卻不能錄太久—我現在來旅居不是來做偵探!錄的時候自己也什麼也不能做;也覺得錄出來的效果未必很好,因為我是用拍片的應用程式來錄,而不是用錄音功能,但總叫交得出證據。
噪音尚算能錄下來提供,但如果是臭味怎麼辦?
我覺得在頭二十四小時內提出異議這個條款很有問題,在網上也看到有人觸礁。很多問題要住下來才會發現,也很多人像我,第一天來到已經很晚,十分疲累,也會以為這可能只是暫時和偶然發生的問題,基於禮貌也不會立即提出,沒想到惡夢一發不可收拾。
我十分討厭這B房東的態度,一有自己不喜歡,或者覺得不喜歡的問題便不回覆,卻老是吹噓自己有幾多接待經驗、接待過幾多旅客。
我住了幾天,廁紙和垃圾袋要用完了,問他可不可以再給我。我覺得他可以坦白告訴我這要自己買,他卻選擇不回覆,很沒禮貌。他自稱去過幾多個國家,很有人生經驗,也不是土包子,行為完全不像。又說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問他,A房東也指責我問得不夠,但當我問的時候結果居然是這樣!
我問他怎樣出市區,他也不像自己所說的好客盡責,只搬出一些像簡介的話來應對,完全沒說到底要怎樣去。幸好我自己有冒險精神。雖然說怎樣出去也是我應該解決的事,但他說自己這麼有經驗和友善,卻沒有說清楚去的路。我完全不覺得這是友善房東會做的事情。
我也不建議全個行程都先租同一個地方。像我這次本來打算住兩個月的話,我不記得辦簽證是不是要交兩個月的住址證明,但我真的不建議一租便租同一個地方兩個月。如果真的因為簽證需要,我建議租完拿了個證明,便退租一個月。這個需要很多時間,建議早幾個月開始辦。
我覺得住同一個地方很大風險,除非那裏真的很好住,或者行程不會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