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主人的軍犬後收假回了營區,一切都變得不適應。這個不適應來自於我自己,我是隻披著迷彩服的軍犬,軍營裡來往的長官、學長或者小兵都可能一眼把我看穿,然後他們會把我剝光、把我跟其他營區裡的狗綁在一塊。告訴了dt這個恐慌,他只笑著說笨狗,你只有在我面前是條狗,其他人面前仍然是個男人、仍然是個軍官,這點分不清楚嗎?dt說得簡單,但我卻不這麼認為。尤其是大家穿著運動短褲自然的露出腿毛時,我卻抱著羨慕的眼光盯著男人的腿毛,我不敢穿短褲,怕別人看見光溜的光腿。『回去後都沒穿過運動短褲嗎?今天按照營區作息換掉。』當dt在手機中命令,我卻尷尬的想推辭。『反抗命令是隻軍犬該有的行為嗎?』我知道命令是無法被反駁的,其實雙腳也很希望很涼快的穿著短褲、換上球鞋會舒服些;回營區後,便沒穿過短褲,一直都穿著迷彩褲跟皮鞋,一直到上床前都還得避開學長的眼光。不能打赤膊,腋下會洩漏秘密,洗澡完喜歡穿條內褲在寢室裡等身體乾後上床的習慣必須改變,畢竟這間寢室裡還有另外一個人。解開銅環扣、拉下迷彩褲拉鍊脫褲、Brief褲頭奇異筆寫著自己名字的痕跡在凋落、每日掏屌小便的洞口那片開始鬆了,刮得乾乾淨淨的雙腿、膝蓋上還有兩塊瘀青。套上軍用水藍色短褲,即使褲長及膝,仍隱約看得見瘀青。痕跡是訓練成果的證明,剛離開dt家的晚上,洗澡時才發現自己身上處處的紅色杖痕,腦裡閃過主人揮打的影像,想到都會顫抖。現在只剩膝蓋跟手肘處還留著瘀青,其他的部分都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