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0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10)於《核管法》審查詢答時,以「整體能源政策」、「保障核能安全」與「有效核廢料處置」三面向,要求核安會嚴格把關核能安全,並堅決反對《核管法》審查進入逐條程序。郭昱晴表示,假如藍白以人數優勢通過這些缺乏社會共識的條文,「法規不行就改到行」,這就是巨嬰、耍賴式的行為;安全不只是這一代的問題,「我們還有下一代」,必須嚴格把關。郭昱晴進一步表示,核電是否再運轉,核廢料到底放哪裡才是最基本的問題,「他們想修改法條,核廢料問題到底敢不敢講」?郭昱晴說明,燃料棒從爐心退出以後,需先放置於用過燃料池3-5年,再移置乾式貯存槽存放40年,最後移到最終處置永久存放。但是核一、二廠因為乾貯問題與新北市府官司纏訟多年,近期才以行政調解獲得共識;核二廠還因冷卻池爆滿、部分燃料棒無法退出爐心而提早除役。核廢料問題沒有解決,根本沒有再運轉、重啟的可能。核安會主委陳東陽對此則表示,乾式貯存,台灣才剛起步;最終處置設施因為民意溝通、地方政府態度、地質條件等,面臨極大的困難。如果乾貯問題沒有解決,確實沒有辦法再運轉。
郭昱晴也表示,安全至關重要,核電廠延役依規定需在「期限內」申請,就是為了安全所設定;多位委員的版本卻直接將這項限制刪去,甚至有人想讓機組「無照運轉」,民眾絕對不接受。陳東陽對此表示,沒有安檢就沒有辦法營運,「無照運轉」核安會沒有辦法接受,也無人可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