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1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11)於教育文化委員會向體育署質詢「巴黎奧運台灣選手後援」、「運動員男女不同酬」、「移地訓練管到與補助」三項問題,並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審查,提出對企業捐減稅相關措施的改善意見。
郭昱晴表示,本屆巴黎奧運主打環保減碳,在各國代表爭取下,最後大會決議提供2500台冷氣,供三分之一的房間使用。體育署應確保台灣選手都有獲得舒適的休息空間,在「最熱的一屆奧運」有所發揮。對此,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表示,台灣赴巴黎奧運團隊共有100人進駐選手村,前置作業均已安排,將向大會租用移動式冷氣50台,並以選手使用為主。
郭昱晴關心,近日瓊斯盃男女球員出場費不同酬的問題討論沸沸揚揚,教育部應有具體作為、主動實踐性別平等,不能只是呼籲。郭昱晴表示,即便這次補足男女球員的2000元差別待遇,但這「補來的」平等,不能掩飾性別歧視的事實,未來教育部應主動關心體育界為選手提供的後勤、醫療、硬體等,皆須顧及平等。
郭昱晴也提到,許多選手、家長反應,目前移地訓練管道不足、補助少,且多只有「去中國」這個選項,教育部應支持選手精進,提供更多移地訓練選擇。對此,張廖萬堅表示,世界各國選手訓練都非常依賴學校、社團、相關組織等基層「由下而上」的支持;台灣由政府「由上而下」補助所有大小事,是比較少數的狀況。
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審查,郭昱晴表示,體育發展主要依靠企業贊助,但根據現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規範,受制於基本所得稅額影響,企業捐款會有額度上限,超過後就沒有減稅的效果。舉例:假設B公司賺得1000萬、成本500萬,根據第26條之2規定,捐贈223萬(150%認列)即超過基本所得稅額範圍,仍需要繳納所得稅33.1萬元,降低企業贊助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