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38》
如何真正的認識一個人?
我們可以透過一個人的外貌、社會上所擁有的身分、面對抉擇時所表現的角色來認識一個人,但這樣稱的上是真正的認識嗎?
就算是知道了別人一生的所有的客觀資訊,我們也無法了解到別人主觀的感受,每一個人都有著獨一無二的經歷,在基於這樣絕對的差異性之後,我們該如何真正的認識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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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認識人跟認識其他事物一樣,首先要做到的事情,是完全沒有偏見的全然接受,不帶有任何刻板印象,以及認知捷徑,要先自己的心態與一切整理乾淨清爽,沒有任何目的,也不夾帶任何過去,否則別說是要「真正的認識一個人」,更多的只是認識自己(註1)。
要怎麼自然做到以上的條件,達到「真正認識一個人」?
答案是尊重。 首先要尊重生命,接著就會尊重自己與對方,在體驗到歧視或不公平的對待時,一想到「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名言時,就會將自己所無比珍惜的時間,合理公正的交給對方,讓對方可以自然地完全展露他自己。 而當自己體驗過被尊重的自由與美好時,也會想《把這一份情傳下去》,宛如讓大腦與手腳一樣平等,時刻經由感覺傾聽它們的聲音,這是身體的昇華;彷彿讓計畫與應急一樣對等,時刻分配權重讓它們說話,這是大腦的昇華;就像讓仁義與使命一樣均衡,時刻暢通內心自然流淌溫暖,讓太遙遠而難以觸及的使命,不再對現在產生冰冷,這就是內心的昇華。 而身心靈中的「靈」,則負責這一切的運籌帷幄,習慣承擔以上這些「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後,在遇見對方時,就會將這一切放下,只因為尊重對方的完全自由,進而體驗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看見輕重之間的無限層次後,就可以暢談一整天,才能說是認識了一個人。
經過日積月累、涓流成河,就會達到「最會說話的是傾聽」的境界,在那裏神秘深奧又美好。(註2)
註1: 人很容易四處找對象的投射,世界上那麼多崇拜的原因,就是因為投射後,對方變好自己好像就變好了,但實際上並沒有。
註2: 以我自身為例,當連最看重珍重的使命,都能暫時擱置,將時間交給對方來尊重時,對方就會比這一切還要有份量,因此一舉一動,都可以深刻地看出端倪,彷彿瞬間能知曉對方的一切。 但這有副作用,因為好壞都存在,所以同情共情到最深刻時,只要遇見陌生的人,自己有可能像中大獎,也有可能像在渡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