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真的能斷線嗎?數位時代的工作拉鋸戰

更新於 2024/08/2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當小美下班回到家時,她的手機響起來了。又是老闆在Line群組裡發來的訊息,要求她處理明天的會議報告。明明已經過了下班時間,小美卻不得不打開電腦,繼續工作。這樣的情況對於許多勞工來說並不陌生,甚至已經成為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下班後,本應該是放鬆身心、享受個人時間的時刻,卻往往被無止境的工作訊息所佔據,讓人無法真正放鬆。


這種情況引發了一個重要的議題——勞工的「斷線權」。斷線權指的是員工在法定工時外,有權不回應工作相關的聯繫,如電話、電子郵件或即時訊息等。這項權利的核心在於保障員工在工作之外的時間,能夠徹底地休息,而不受工作壓力的干擾。許多國家,如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甚至澳洲將斷線權納入法律範疇,以確保員工的工作與生活能夠保持平衡。


澳洲8月27日正式施行的「斷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 」相關的法律,要求雇主尊重員工的個人時間,除非在緊急情況下,否則不應該在下班後聯繫員工要求處理工作事務。這樣的法律措施,不僅保護了員工的身心健康,還提升了他們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為其他國家提供了立法參考。


然而,在台灣,情況卻有些不同。台灣以超長工時聞名,許多員工每週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再加上數位通訊工具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公司利用Line群組、電子郵件等方式,要求員工在下班後繼續處理工作事項。這種情況不僅延長了勞工的實際工時,還影響了他們的家庭生活和身心健康。


雖然台灣的《勞動基準法》對工時和加班有明確的規範,但對於下班後的「斷線權」卻沒有明確的保障。因此,當員工在下班後仍然被要求工作時,這些時間是否應該被視為工時、是否應支付加班費,仍然存在很大的爭議和不確定性。


面對這樣的情況,台灣是否需要將「斷線權」立法化,成為保障勞工權益的一部分?考慮到許多國家已經在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台灣或許應該跟進這一潮流,借鑑國外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勞動法規,確保勞工在下班後能夠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這不僅有助於提升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質,也能促進社會的整體福祉。

從社工、法律到金工,再回歸為法律事務的旅程。然而,旅程中從未改變的角色是一位母親。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Pavel Durov,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的創始人,於2024年8月24日在法國巴黎機場被遭逮捕,面臨多項嚴重指控,包括洗錢、詐騙和兒童性犯罪。這一事件不僅震撼了科技界,也引發了對數位平台責任的廣泛討論,讓我們一起初步了解這些法律議題及其可能的影響。
暑假在美國看到 Tesla 的 Cybertruck本人,回台灣不久,也看到它登陸台灣的新聞。它那前衛的設計讓人很難忽視。不過,Tesla 的創新不僅限於這些四輪電動車,最近的「Giga Train」更是讓我大開眼界。 這列全電動火車專門用來接送位於柏林的 Gigafactory 員工.
近日,美國法院對Google做出了一項引人注目的反壟斷判決,這不僅僅是在法律層面的重大事件,更可能改變整個科技市場的遊戲規則。這場訴訟不僅直接針對Google在搜尋引擎市場上的壟斷行為,也引發了對生成式AI技術未來發展的深遠討論。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事件背後的細節,以及它可能對科技產業的影響。
Pavel Durov,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的創始人,於2024年8月24日在法國巴黎機場被遭逮捕,面臨多項嚴重指控,包括洗錢、詐騙和兒童性犯罪。這一事件不僅震撼了科技界,也引發了對數位平台責任的廣泛討論,讓我們一起初步了解這些法律議題及其可能的影響。
暑假在美國看到 Tesla 的 Cybertruck本人,回台灣不久,也看到它登陸台灣的新聞。它那前衛的設計讓人很難忽視。不過,Tesla 的創新不僅限於這些四輪電動車,最近的「Giga Train」更是讓我大開眼界。 這列全電動火車專門用來接送位於柏林的 Gigafactory 員工.
近日,美國法院對Google做出了一項引人注目的反壟斷判決,這不僅僅是在法律層面的重大事件,更可能改變整個科技市場的遊戲規則。這場訴訟不僅直接針對Google在搜尋引擎市場上的壟斷行為,也引發了對生成式AI技術未來發展的深遠討論。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事件背後的細節,以及它可能對科技產業的影響。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現在的人的確是不想加班,就算公司在不超時也給加班費的法律規定之下,勞工還是不願意。 本文要討論的是如果公司確有經濟上的利益,該怎麼處理呢? 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本條文反面解釋 員工只有基於「健康
想要加班的人就是存在,誠實的打卡是勞工權益問題的解決方案,要不然下班時間到了,如果雇主叫你打卡,就直接離開公司 不要指著配偶說教
Thumbnail
根據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本文介紹了在災害發生期間勞工應出勤的規範,根據僱主和勞工間的協議以及相關勞動法規的解釋。
加班費:要能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延長工時加班費 談加班(延長工時)得先知道幾種日子。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天然災害出勤。 工作日:前2小時1.34倍、再2小時1.67倍。(一天只能4小時)(勞動基準法§24) 例假日:除天災外不得工作,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
Thumbnail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特殊加班跟停止假期2種因應方法,如下表 停止假期補休新規定 《勞動部113年7月17日勞動條 3字第 1130148423 號函》 一、勞動基準法第 40 條第 1 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Thumbnail
隨著時代的變遷與進步,在公司體制下工作不再是唯一選項,有越來越多的接案或遠端工作產生,因此有一個適合工作的環境則變得重要。而今天分享的「Hour Jungle共享空間」我覺得是同時滿足遠端工作者需要彈性的自由空間、初期創業者可負擔的工作環境、甚至是一般消費者也較無進入門檻的地方。
Thumbnail
如果遇到工作時間一到就下班,卻被其他同事酸言酸語、被老闆冷眼相待的經驗,不要因此被迫改變自己的生活觀念。文章內容闡述了公司無故扣員工薪水、開除員工的情況,並詳細解釋了相關的勞動法規定,提供了針對這類情況的應對建議。
Thumbnail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勞工因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勞工因勞資爭議,告雇主了要給公假? 不是的。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年01月13日(85)台勞動二字第100419號函: 「有關勞工與雇主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加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
加班能不能報? 能報加班費嗎? 還是只能報補休? 在遵循勞基法的大前提下,相信沒有幾家公司有膽明文規定說不行。但相信每家公司檯面下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潛規則。而我的公司裡不同的單位也都有著不一樣的私下約定,明示+暗示的要求同仁遵守著。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現在的人的確是不想加班,就算公司在不超時也給加班費的法律規定之下,勞工還是不願意。 本文要討論的是如果公司確有經濟上的利益,該怎麼處理呢? 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本條文反面解釋 員工只有基於「健康
想要加班的人就是存在,誠實的打卡是勞工權益問題的解決方案,要不然下班時間到了,如果雇主叫你打卡,就直接離開公司 不要指著配偶說教
Thumbnail
根據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本文介紹了在災害發生期間勞工應出勤的規範,根據僱主和勞工間的協議以及相關勞動法規的解釋。
加班費:要能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延長工時加班費 談加班(延長工時)得先知道幾種日子。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天然災害出勤。 工作日:前2小時1.34倍、再2小時1.67倍。(一天只能4小時)(勞動基準法§24) 例假日:除天災外不得工作,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
Thumbnail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特殊加班跟停止假期2種因應方法,如下表 停止假期補休新規定 《勞動部113年7月17日勞動條 3字第 1130148423 號函》 一、勞動基準法第 40 條第 1 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Thumbnail
隨著時代的變遷與進步,在公司體制下工作不再是唯一選項,有越來越多的接案或遠端工作產生,因此有一個適合工作的環境則變得重要。而今天分享的「Hour Jungle共享空間」我覺得是同時滿足遠端工作者需要彈性的自由空間、初期創業者可負擔的工作環境、甚至是一般消費者也較無進入門檻的地方。
Thumbnail
如果遇到工作時間一到就下班,卻被其他同事酸言酸語、被老闆冷眼相待的經驗,不要因此被迫改變自己的生活觀念。文章內容闡述了公司無故扣員工薪水、開除員工的情況,並詳細解釋了相關的勞動法規定,提供了針對這類情況的應對建議。
Thumbnail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勞工因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勞工因勞資爭議,告雇主了要給公假? 不是的。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年01月13日(85)台勞動二字第100419號函: 「有關勞工與雇主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加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
加班能不能報? 能報加班費嗎? 還是只能報補休? 在遵循勞基法的大前提下,相信沒有幾家公司有膽明文規定說不行。但相信每家公司檯面下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潛規則。而我的公司裡不同的單位也都有著不一樣的私下約定,明示+暗示的要求同仁遵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