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損害填補原則」,就是醫療行為自費多少,最高的補償金額以本次醫療自費費用為限,故自113.07.01以後的實支實付險將全面採取正本理賠,那麼過去已購買的保單會怎麼影響?
接下來,從幾個面向來分享
過去各家保險公司銷售的實支實付險,有區分為正本理賠或副本理賠,簡單來說,如果今天你做了一個手術,總自費金額5萬,你同時有購買1張正本10萬手術險以及1張副本10萬手術險的實支實付保單,你將得到
正本5萬+副本5萬=10萬
有發現嗎? 如果有心人買了許多實支實付副本保單,同一次自費醫療行為,就可以多次給付,因此部分人的濫用行為,造成理賠率不合理的上揚,導致每次調整改版後的實支實付保單費率越來越貴。
於是金管會才會訂定所謂的「損害填補原則」,不過已經購買的保戶也不用擔心,法令的適用不會溯及既往,過去買的保單條款約定該怎麼理賠就照過去的賠付方式。
一般來說,已經購買實支實付的保戶,目前想再購買一張實支實付的機會可能不大,須看各保險公司的核保規則如何地訂,但要注意的是,即使保險公司願意再多提供一張實支實付型保單,在上述的例子中,有可能只賠到一張,舉例如下
本次醫療自費費用5萬,即使有2張正本理賠10萬的實支實付保險,在第一張保單以賠付5萬元的情況下,第2張保單就沒有需要賠付了。因此,總賠付金額就會是5萬。
那假如自費費用為15萬,分別在A公司購買10萬以及B公司購買10萬的實支實付保單,在A公司申請理賠將賠付10萬元,並且A公司將開立差額證明,再提供給B公司理賠,剩下的5萬,總理賠金額為15萬,亦符合所謂的損害填補原則。
上述資訊可參考新聞內容,倘若你只購買一張實支實付保單,但卻覺得額度不夠高,那有沒有什麼建議的方式?
各家業者推出的保單保障有所不同,有分為一年期保障、定期險、終身險,也有分為純健康險保障的商品或是包含滿期、祝壽、身故保障的商品,費率也會有所不同,可以仔細比較詢問專業的業務同仁,才能找到最適合自己又符合預算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