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平松
舊農業社會裡,農民的寫照是如此的,
八字推算喜種田,
面朝黃土背朝天,
汗流浹背不得閑,
聽得雞鳴離床沿,
只有工作不問錢,
難得休息盪鞦韆。
農耕時期,到了大暑之後,水田的繁忙比較舒緩,除草的雜事由婦女們做,男人則往竹林裡去砍草、割筍,麻竹筍在立秋前和立秋後是盛產期。生毛樹地區的大戶人家,年收入筍乾錢在10萬元以上的有不少人。
當時在1964年,村裡有八大股東在大埔鄉合夥向筍農契約買40,000台斤的期貨,筆者爲了賺錢受僱於他們,到了人煙稀少的坪林晒筍乾。從嘉義市出發走路到牛舌埔要一天,第二天再走三個小時才能到達目的地。同行的有二位老闆及四個工人,工人中年紀我最小21歲,每天早上五點就得起床煮飯、燒菜。
期間借住在一戶簡姓的人家,因為筍乾數量很多,必須借用他們的庭院當晒場,庭院的前方有座約二百坪的大魚塘,養了魚,還有鴨、鵝,旁側還有雞舍、豬舍。每天我們還沒起床,一大群傢伙就穿梭其間悠遊自在,順便在庭院上灑了很多大便,又髒又臭。每天我必須邊燒煮早餐,邊打掃庭院,有時須用水沖洗,筍乾是吃的東西必須清潔,晒場也得潔淨,所晒出來的筍乾顏色才會黃潤光亮,賣得好價錢。早餐前就必須將半成品晒好,有老闆們在晒場看顧,防止家禽再進晒場。
吃完早飯,我得和其他四位工人及一位老闆到坪林的四周挑筍乾,比較近的一早三四趟,較遠的一趟來回四小時,荒郊野外毒蛇、野豬甚多,每天要鍛鍊體力和耐力,如果遇上西北雨那就慘兮兮。
當時的工資一天僅有新台幣35元,這種粗活,只有大男人才能勝任。同行的其他四個工人,做了一個月就返家了,沒人扛得住這種體力活,僅留我和一位老闆繼續工作。沒有長工之後就得僱用當地挑夫,我和老闆兩人,每天掃禽糞、晒筍乾,直到四個月後,一段工作完成才返家。
回想起那種工作雖然僅是短期的,和老闆的關係卻是道義重於情感。家父以前也僱用過長工,因為長工很認真忠實,家父還幫他成家;我有一個遠房舅舅在嘉義市中山路開布莊,僱用一位好長工,舅舅也幫他娶得美嬌娘,協助他回鄉創業,令人羨慕。日本人大約有六成的上班族,不喜歡中途改變職業的,盡忠職守、敬業樂群,能為人生帶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