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何謂刑法三階層理論:(要過三關才成立刑事責任唷)
刑法屬國家最後且較嚴厲之手段,為避免判斷犯罪與否發生誤區,分別依序層層檢討成立犯罪與否:
第一關,構成要件該當性:本人是否「故意」+行為是否符合刑法裡的「分則」規定;ex,故意殺死人、故意偷東西。
第二關,違法性:上面這件事情有沒有符合「阻卻違法事由」;ex,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才做出來的行為。
最後一關,罪責:不罰未滿14歲、精神智能明顯不足等特殊狀況之人
ps:
1.法律裡的故意是指,明知且有意讓它發生,或預見它會發生但就讓它發生也沒關係。
2.刑法「分則」是指中華民國刑法裡第二編的法律規定。
3.阻卻是源自於日文,有「排除」之意。
4.有沒有符合阻卻違法事由還須要看客觀事實、行為人手段相對輕或重、主觀認知,來檢視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