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緩刑、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有什麼不同?是否影響良民證?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不小心誤入法網時,是否一定要坐牢呢?相信大家都有聽過緩起訴、緩刑、易科罰金、易服勞役等,那到底分別是什麼呢?會紀錄在良民證上嗎?就來帶大家一次瞭解。

▆緩起訴

定義

大家一定有聽過起訴、不起訴,那緩起訴其實就是字面上的涵義「暫緩起訴」,也就是暫時不會起訴的意思,檢察官會定一段相當的期間,只要你在這段期間內沒有故意再犯罪或是有其他撤銷的情形,你所犯的罪就不會被處罰。

要件

那要怎麼樣才能被檢察官緩起訴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

1.必須所犯的罪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非重罪)、

2.檢察官會衡量犯罪的動機、手段、犯罪人的生活狀態、品行、智識程度等(刑法第57條)以及公共利益。

綜合考量後,檢察官認為適當便會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

附加條件

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通常會附加在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賠償被害人等條件(刑事訴訟法第253-2條)。

撤銷

在緩起訴的期間內,若有以下情形,則檢察官得依職權或告訴人的聲請撤銷緩起訴處分,撤銷後檢察官即會繼續偵查或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53-3條

  1. 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 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 不遵守或不履行緩起訴附加之條件。

▆緩刑

定義

緩刑一樣依照字面解釋就是「暫緩執行刑罰」的意思,也就是案件雖然被法官判刑了,但暫時不用被抓去關,在緩刑期間內若沒有故意再犯罪或其他撤銷緩刑的事由,則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意即就不用服刑了。

要件

依據刑法第74條第1項:

1.被法官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2.過去未曾因故意犯罪而被判決有期徒刑。

3.過去曾經因故意犯罪而被判有期徒刑,但是已經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故意犯罪而被判決有期徒刑。

有以上情形,並經法官衡量認為已暫時不執行為適當,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期間」。

附加條件

緩刑一樣通常會有附帶條件,像是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賠償被害人等條件。(刑法第74條第2項)

撤銷

在緩刑期間內如果有以下情形,則緩刑就會被撤銷(刑法第75條):

  1. 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2. 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另外,如果有下列情況雖然不是一定會被撤銷,但是法院會衡量情形,仍有可能會被撤銷(刑法第75-1條):

  1. 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2. 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3. 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4. 違反緩刑所附加之條件情節重大者。

那緩刑遭撤銷後,理所當然的就會必須執行原本法官宣告的刑罰了唷。

緩刑與緩起訴差異

緩刑事案件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了,並經法院審理判決後,符合以上要件法官宣告緩刑;緩起訴則是還在偵查的階段,案件符合緩起訴要件,檢察官認為暫時不起訴為適當。

▆易科罰金

定義

其實就是用付錢代替坐牢,只要符合以下的要件,就可以繳交規定的金額以免去牢獄之災。

要件

依據刑法第41條第1項,符合以下要件,法院得諭知以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1.所犯的罪最重刑度不能超過五年

2.法院判決宣告的刑度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或拘役、

3.非屬給予易科罰金會有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之情形者。

須向檢察官聲請

通常若是得易科罰金的案件,法院判決主文會記載:「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元折算1日」,但其實這個時候只是取得了「可以聲請易科罰金的資格」,至於是否真的能易科罰金還是需要等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後,向檢察官聲請,如果檢察官認為有上述要件第3點的情況,認為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果,是有可能不准許易科罰金的,但較少見,且必須通知受刑人到場陳述意見。

至於准予易科罰金之後得否聲請分期繳納,一樣是向檢察官聲請。

▆易服社會勞動

定義

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第3條第1項規定:「社會勞動係以提供無酬的勞動服務,作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易服勞役期間一年以下之一種替代措施,屬於刑罰的一種易刑處分,具有處罰性質。」

社會勞動提供之勞動服務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

要件

依刑法第41條第2至4項規定,符合以下要件,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1. 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
  2. 或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即最重本刑超過5年)。
  3. 但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須向檢察官聲請

同樣的,符合以上要件在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後,仍須要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檢察官審核後符合規定,即會准許。

▆易服勞役

定義

就是法院判罰金刑,但沒有錢繳,以在監獄內工作替代。

要件

依照刑法第42條規定,有以下情形,易服勞役:

  1. 未在判決確定後二個月內繳完罰金,且無能力繳完罰金。
  2. 或是,二個月內未繳完,經允許在一年內分期繳納,仍遲延或未繳完的情況。

而一日的勞役可以折抵1000元、2000元或3000元。

易服勞役vs易服社會勞動

兩者最大的差別就事一個是在監獄內工作;一個則是在監獄之外,至指定地點工作,受刑人仍可以回家,保有部分正常生活。

兩相較之下,當然大家還是會比較希望易服社會勞動吧,那如果真的沒錢繳罰金真的就只能進監獄易服勞役嗎,其實依照刑法第42-1條規定,只要沒有以下的情形,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1. 易服勞役期間逾一年。
  2. 入監執行逾六月有期徒刑併科或併執行之罰金。
  3. 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社會勞動顯有困難。

▆良民證

最後解答一下良民證的部分,依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如果法院判決宣告的是罰金、拘役或是緩刑期滿未經撤銷(注意:但在緩刑期間良民證上還是會有紀錄,必須等到緩刑期滿了才不會),則不會記錄在良民證上。

但如果是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的話,仍是會有紀錄唷!不過若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就不會留下紀錄了。

以上說明,如果有刑事案件的任何問題都歡迎來電或來訊預約詢問我唷!

avatar-img
9會員
23內容數
將在這裡分享實用的法律文章、喜歡的書籍以及觀點!希望法律能更深入生活,而不再令人畏懼。快來一探究竟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林彥妤律師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隨著憲法法庭判決的影響,臺灣民法的離婚要件經歷了重要變革。此次修法草案放寬了許多過去的限制,不再在只有責任較輕的一方得請求離婚,只要雙方均有責,則都可以請求離婚。此外,贍養費的請求條件也有所調整,旨在加強保障離婚後一方的生活條件。本篇文章將詳細解讀這些重要的變更。
本文深入探討本票的定義、功能及其法律條款,包括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和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並解釋本票的使用及提示付款流程。此外,文章說明瞭本票裁定的便捷性以及相關的救濟管道,幫助讀者瞭解如何利用本票來保障自己的借貸安全。無論是借款人還是債權人,掌握這些知識都能在借貸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本文探討了肖像權的定義及其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指出在未經他人同意下拍攝並公開他人肖像的潛在法律風險。文章詳細說明瞭肖像權侵害的類型及其例外情況,並說明瞭肖像權被侵害後的賠償責任以及如何合法攝影與著作。建議攝影者在進行人物拍攝時獲取肖像權同意,以保護自身及他人的權益。希望藉此提高公眾對肖像權的認知。
本文將探討家暴受害者如何聲請保護令。每種類型的保護令有其特定的適用情況及流程,受害者可依據自身情況進行聲請。本文還將介紹相關法律條款及注意事項,幫助讀者瞭解如何更有效地保護自己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確保自身安全及權益。瞭解聲請流程及相關法律知識,對於受害者非常重要。
家庭暴力長期以來不被重視,但隨著社會的演進與法律的建立,民眾越來越重視家庭暴力的問題。本文介紹了家庭暴力的定義、處理流程,以及遇到家庭暴力時的求助方法,包括報警、通報113、蒐集證據和聲請保護令等。此外,還提供了受害者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及經濟援助的管道,以期幫助受害者重獲生活的自主性和尊嚴。
本文探討監護及輔助宣告制度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年老或生病導致失智情況下,如何適當地預立意定監護契約以及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以避免未來的家庭爭端。文章詳細說明監護與輔助宣告的定義、申請程序及監護人的責任,並提供實務上的建議,協助讀者在面對家庭成員失能時,進行有效的事前安排,保障受監護人的權益。
隨著憲法法庭判決的影響,臺灣民法的離婚要件經歷了重要變革。此次修法草案放寬了許多過去的限制,不再在只有責任較輕的一方得請求離婚,只要雙方均有責,則都可以請求離婚。此外,贍養費的請求條件也有所調整,旨在加強保障離婚後一方的生活條件。本篇文章將詳細解讀這些重要的變更。
本文深入探討本票的定義、功能及其法律條款,包括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和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並解釋本票的使用及提示付款流程。此外,文章說明瞭本票裁定的便捷性以及相關的救濟管道,幫助讀者瞭解如何利用本票來保障自己的借貸安全。無論是借款人還是債權人,掌握這些知識都能在借貸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本文探討了肖像權的定義及其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指出在未經他人同意下拍攝並公開他人肖像的潛在法律風險。文章詳細說明瞭肖像權侵害的類型及其例外情況,並說明瞭肖像權被侵害後的賠償責任以及如何合法攝影與著作。建議攝影者在進行人物拍攝時獲取肖像權同意,以保護自身及他人的權益。希望藉此提高公眾對肖像權的認知。
本文將探討家暴受害者如何聲請保護令。每種類型的保護令有其特定的適用情況及流程,受害者可依據自身情況進行聲請。本文還將介紹相關法律條款及注意事項,幫助讀者瞭解如何更有效地保護自己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確保自身安全及權益。瞭解聲請流程及相關法律知識,對於受害者非常重要。
家庭暴力長期以來不被重視,但隨著社會的演進與法律的建立,民眾越來越重視家庭暴力的問題。本文介紹了家庭暴力的定義、處理流程,以及遇到家庭暴力時的求助方法,包括報警、通報113、蒐集證據和聲請保護令等。此外,還提供了受害者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及經濟援助的管道,以期幫助受害者重獲生活的自主性和尊嚴。
本文探討監護及輔助宣告制度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年老或生病導致失智情況下,如何適當地預立意定監護契約以及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以避免未來的家庭爭端。文章詳細說明監護與輔助宣告的定義、申請程序及監護人的責任,並提供實務上的建議,協助讀者在面對家庭成員失能時,進行有效的事前安排,保障受監護人的權益。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Hi 我是 VK~ 在 8 月底寫完〈探索 AI 時代的知識革命:NotebookLM 如何顛覆學習和創作流程?〉後,有機會在 INSIDE POSSIBE 分享兩次「和 NotebookLM 協作如何改變我學習和創作」的主題,剛好最近也有在許多地方聊到關於 NotebookLM 等 AI 工具
Thumbnail
國泰CUBE App 整合外幣換匯、基金、證券等服務,提供簡便、低成本的美股定期定額投資解決方案。 5分鐘開戶、低投資門檻,幫助新手輕鬆進軍國際股市;提供人氣排行榜,讓投資人能夠掌握市場趨勢。
Thumbnail
這是張老師的第三本書,我想前二本應該也有很多朋友們都有讀過,我想絕對是受益良多,而這次在書名上就直接點出,著重在從投資的角度來切入
Thumbnail
這是在閱讀完《失控的懲罰》,於108年間寫出的簡短又未能全面討論及詳述司法保護制度的研究小短文。 但我想時至現今113年,應該還有點參考價值,也可以比照對應現行刑事司法保護的制度是否卓有改善,抑或是傾向重刑重典之刑事司法政策。 壹、緒論 一、研究動機      我國近日在施政面上,與我國
壹、簡答題 一、何謂古典非訟事件?此等非訟事件有何共通之特徵?(10%) 二、區分非訟事件與訴訟事件之標準為何?此區分之實益何在?(10%) 三、非訟事件有所謂聲請事件、不真正聲請事件、職權事件,其分類標準何在?請各舉一例說明之。(10%) 四、法院行非訟程序是否有應交錯適用訴訟法理之情形?
Thumbnail
你可以覺得這只是小事一樁,但我告訴你這非事實。現實生活就是如此,人從四面八方而來,大家匯在一起各有背景,當中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制度,即使那破壞只是很小的一點,後果也可以很嚇人。
Thumbnail
熱血檢察官 About Prosecutor. 有關勞政體系裡的勞資爭議或是安置保護(不含人口販運案-勞力剝削)的案件,鮮少有地檢署的檢察官介入及關切,例如20年來只會遇到一次之類的。 也許是資深運大爆棚,有點棘手、20年以上未曾發生過的安置、雙語爭議、查察的合併型案件,被大家東推西推地落在我身
所謂簡易判決處刑,是指不經過通常或簡式審判程序,而適用簡易程序判決處刑的程序,原則上不開庭。簡易判決處刑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Thumbnail
其實取得暫時處分已經一段時間了 但是人生總是你以為已經很誇張的時候 又可以變得更誇張 所以六月下旬的暫時處分開庭遲至現在才記錄: 律師告訴我 一般而言暫時處分應該會跟我的履行同居義務併案審理 但是我的這件沒有 因此也是有分案處理的情況...
Thumbnail
113年6月30日起,政府再度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留下惡性嚴重及影響行人通行的重點違規,下面就幫大家整理出檢舉達人「不能」再檢舉(動態違規)及僅剩可檢舉(靜態違規)的項目。如果你在6月30日後,收到限縮項目外(如路口十公尺、公車站違停)的「民眾檢舉」紅單,只要符合「一要件」,申訴即可撤銷
Thumbnail
行政爭訟所涉的行政法律關係種類繁多,準據法規多如牛毛,牽涉的法益異於一般私法爭訟,待證事實也千奇百怪,故舉證責任之分配法則、證據方法與調查程序及方式,亦與民、刑訴訟不盡一致。甚至,為追求爭訟事件所涉事實之真相,有時尚非依循一般舉證責任法則與證據方法所能獲得。 故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4
Thumbnail
這是一個生活法律的部落格,旨在幫助大家輕鬆瞭解臺灣法律,分享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幫助人們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糾紛。
Thumbnail
2023年1月1日起,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你我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對於國民法官有很多疑問嗎?這篇懶人包」告訴你國民法官的資格、選任方式、權利義務等重要資訊。
Thumbnail
Hi 我是 VK~ 在 8 月底寫完〈探索 AI 時代的知識革命:NotebookLM 如何顛覆學習和創作流程?〉後,有機會在 INSIDE POSSIBE 分享兩次「和 NotebookLM 協作如何改變我學習和創作」的主題,剛好最近也有在許多地方聊到關於 NotebookLM 等 AI 工具
Thumbnail
國泰CUBE App 整合外幣換匯、基金、證券等服務,提供簡便、低成本的美股定期定額投資解決方案。 5分鐘開戶、低投資門檻,幫助新手輕鬆進軍國際股市;提供人氣排行榜,讓投資人能夠掌握市場趨勢。
Thumbnail
這是張老師的第三本書,我想前二本應該也有很多朋友們都有讀過,我想絕對是受益良多,而這次在書名上就直接點出,著重在從投資的角度來切入
Thumbnail
這是在閱讀完《失控的懲罰》,於108年間寫出的簡短又未能全面討論及詳述司法保護制度的研究小短文。 但我想時至現今113年,應該還有點參考價值,也可以比照對應現行刑事司法保護的制度是否卓有改善,抑或是傾向重刑重典之刑事司法政策。 壹、緒論 一、研究動機      我國近日在施政面上,與我國
壹、簡答題 一、何謂古典非訟事件?此等非訟事件有何共通之特徵?(10%) 二、區分非訟事件與訴訟事件之標準為何?此區分之實益何在?(10%) 三、非訟事件有所謂聲請事件、不真正聲請事件、職權事件,其分類標準何在?請各舉一例說明之。(10%) 四、法院行非訟程序是否有應交錯適用訴訟法理之情形?
Thumbnail
你可以覺得這只是小事一樁,但我告訴你這非事實。現實生活就是如此,人從四面八方而來,大家匯在一起各有背景,當中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制度,即使那破壞只是很小的一點,後果也可以很嚇人。
Thumbnail
熱血檢察官 About Prosecutor. 有關勞政體系裡的勞資爭議或是安置保護(不含人口販運案-勞力剝削)的案件,鮮少有地檢署的檢察官介入及關切,例如20年來只會遇到一次之類的。 也許是資深運大爆棚,有點棘手、20年以上未曾發生過的安置、雙語爭議、查察的合併型案件,被大家東推西推地落在我身
所謂簡易判決處刑,是指不經過通常或簡式審判程序,而適用簡易程序判決處刑的程序,原則上不開庭。簡易判決處刑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Thumbnail
其實取得暫時處分已經一段時間了 但是人生總是你以為已經很誇張的時候 又可以變得更誇張 所以六月下旬的暫時處分開庭遲至現在才記錄: 律師告訴我 一般而言暫時處分應該會跟我的履行同居義務併案審理 但是我的這件沒有 因此也是有分案處理的情況...
Thumbnail
113年6月30日起,政府再度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留下惡性嚴重及影響行人通行的重點違規,下面就幫大家整理出檢舉達人「不能」再檢舉(動態違規)及僅剩可檢舉(靜態違規)的項目。如果你在6月30日後,收到限縮項目外(如路口十公尺、公車站違停)的「民眾檢舉」紅單,只要符合「一要件」,申訴即可撤銷
Thumbnail
行政爭訟所涉的行政法律關係種類繁多,準據法規多如牛毛,牽涉的法益異於一般私法爭訟,待證事實也千奇百怪,故舉證責任之分配法則、證據方法與調查程序及方式,亦與民、刑訴訟不盡一致。甚至,為追求爭訟事件所涉事實之真相,有時尚非依循一般舉證責任法則與證據方法所能獲得。 故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4
Thumbnail
這是一個生活法律的部落格,旨在幫助大家輕鬆瞭解臺灣法律,分享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幫助人們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糾紛。
Thumbnail
2023年1月1日起,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你我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對於國民法官有很多疑問嗎?這篇懶人包」告訴你國民法官的資格、選任方式、權利義務等重要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