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十多年,卻從沒有一起過過聖誕
「分手吧。」
想了一整晚,最後在聖誕卡上,我只是想到這幾個字來寫。
說沒話想說是騙人的,但可以說的,或者說該說的,就這麼幾個字。
我想他理解的。我並沒有絲毫責難的意思,也不是想他難過難做。分手是一個了斷,讓我倆不再痛苦下去,還彼此一份自由。
只是從小到大的關係、十年的感情,就這麼結束了…我幽幽地歎口氣—這還是我的初戀呢。不過這也沒辦法,我倆各方面都差太多,繼而越走越遠。
阿耀是我的鄰居,打從我有記憶開始他便住在我隔壁。他是獨子,我是獨女。他比我年長半年,所以跟我同級,結果連父母也成了好朋友。我們自從幼稚園便同校同班,很多時候,甚至假日也會在一起,所以很順理成章地交往了。父母們當然沒反對,還很開心。
可能因為太多時間和機會膩在一起,我和他有不少共通點,例如喜愛的食物、喜愛的卡通片,連睡覺和起床的時間也一樣。媽媽說我們小時候連口頭禪和小動作也一樣。
我們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很出眾,我則很普通。
本來也不怎麼明顯的。小時候我們都很可愛—大概只要是小孩都很可愛。成績方面也沒有差很多;但漸漸長大,他的外貌越來越好看,很機靈聰敏的樣子,我卻還是傻傻氣氣的,也沒有水汪汪的大眼和可愛的笑容,不算很難看,但也沒有什麼好看。到了快上中學,他已經是個文武全才的優等生,我卻只是個在中上游徘徊的普通學生,是老師不會記住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