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業者如何成功詐騙投資?手法是.......

非法業者如何成功詐騙投資?手法是.......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早上看到臉書上有人分享某家天使會被金管會列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證券業務之業者,我便上「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瀏覽。看到幾個看過的名字,讓我想起之前案例,這些案例大多因為以下手法而上了詐騙賊船。

一、誤以為成立公司就是合法

現在還是有人以為成立公司是經過經濟部登記,就是合法,這是天大的錯誤觀念。公司設立登記就只是公司設立登記,公司設立登記只能表示成立一家公司,並不代表這家公司的營運內容、商業模式都合乎法規。

而公司申請設立登記的資本額,就算經過會計師簽證,也只能表示公司登記資本的確實性,而不能認定為公司從事業務是合法的。

如果聽到業務員說:「放心啦,我們是合法成立的公司。」千萬別上當!

二、誤以為公司名稱有投資,就是合法

許多這種引誘他人投錢的公司,公司名稱常有「投資」二字。有民眾誤以為誤以為公司名稱有投資,就是合法。

須說明,依公司法第18條規定與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只要公司名稱沒有其他公司名稱完全相同、沒有使用使人誤人為政府機關等名稱,就可以登記。總之,公司名稱使用「投資」二字本身沒有違反公司法規定,因此經濟部允許公司使用該詞。

實際上,公司名稱只是一種公司登記,並不代表其業務內容一定經過相關主管機關的核准或監管。特別是在涉及金融投資的領域,必須取得金管會。如果未經核准就進行募集或投資業務,極有可能是非法行為。

其實,金管會之前就有相關公告:「 金管會特別提醒民眾,若透過經濟部查詢公司登記資料,應注意合法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應為「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而非一般投資顧問業。金管會並已提供合法金融業者查證管道,包括於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網頁建置「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宣導專區」,可查詢合法證券商、期貨業、投信投顧業名單、非法態樣及投資警訊;另投保中心、期貨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及證券商公會於110年12月15日共同設立反詐騙諮詢專線(2737-3434),同時相關公會於112年8月31日建置「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揭示可疑業者或商品相關資訊,供民眾查詢。金管會亦提醒未經核准從事投顧業務者於經營社群媒體時,不應有使民眾誤解所發布之內容涉有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行為;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強化對證券市場交易之監視查核,如發現任何人涉有證券不法交易情事,即依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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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熟人與人際關係突破

另一種手法就是等一個人上鉤後,在透過這個人去突破他的朋友。透過熟人、朋友或社群進行推廣,讓民眾認為「身邊人都在投資」、「他都投資這麼多了,應該沒問題」,因此更容易放下戒心。

例如朋友說:「我最近透過一個平台投資,報酬率超高,上個月我就賺了 20%!」民眾聽到這麼高的報酬率會進一步問:「真的嗎?這麼好?是哪一家?」朋友則回:「叫 X投資有限公司,他們的操作很專業.........。如果你要投資,我可以幫你問問看。」

四、投資門檻低,小資族也可以投資

許多人以為投資詐騙就是高金額,其實不然。如同定期定額買台股,最低1000元,小資族也可以投資。有些一開始設置極低的投資門檻,吸引你試試看,等到你食髓知味,便會投更多錢。

舉例來說:先宣稱投資每筆投資最低僅需 1,000 元,並保證每日 5% 的固定回報,吸引大量小額投資者參與。事實上,這些所謂的回報只是利用後來參與者的資金支付前期參與者,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

五、非法業者總比政府還快

雖然金管會有公告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但非法業者的動作總比政府還快,被公告了被判決了沒關係,馬上找人頭再成立新公司。就像是AI推出沒多久。詐騙集團就開始用AI來詐騙了,動作超快!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公司法第18條規定:「公司名稱,應使用我國文字,且不得與他公司或有限合夥名稱相同。二公司或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應載明於章程外,其餘不受限制。公司所營事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營業項目代碼表登記。已設立登記之公司,其所營事業為文字敘述者,應於變更所營事業時,依代碼表規定辦理。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有關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名稱。公司名稱及業務,於公司登記前應先申請核准,並保留一定期間;其審核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
  • 金管會再次提醒投資人,投資前停看聽以免遭詐騙,投資理財應洽合法業者辦理才有保障。
  • 蕭富庭,公司法,書泉出版,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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