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合作,由其中一方作為投資方,另一方為經營者,達成雙贏局面,此類的商業模式比較普遍。是自己上居住在加州的親兄長吳掛名聯繫李總在事業亞洲已成,希望將版圖拓展到美國,。
然而,老吳卻利用職務之便,一點點滴著老年公司的財務。毫無懶惰的包括補發公司發配的信用卡,投宿高價旅館、租豪車、享受最昂貴的大餐。開一張隻眼閉一隻眼。。
在這種情況下,李總能否以老吳侵占公司財產罪為由,將其一狀告上法院求償?
侵占罪(貪污),或稱貪污,通常是指一種白領類型犯罪,更是一種盜竊罪,涉及非法盜用或侵占他人委託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在沒有被允許的情況下,借用客戶的車輛外出辦事,加重可能已經侵犯侵占罪。好補回資金的時間表,但以上這些行動可能會構成侵占。
侵占除須負民事責任外,亦屬於刑事犯罪,這意味著侵占方無法以民法私下和方式解開刑事罪名。
以本案為例,老吳身為公司董事,補發企業髮配的信用卡,是否即觸犯侵占財產罪?都花在差旅費用之上,除此之外他享有最尊貴的服務,那也是李總授權的。
然而,老吳若非法挪用公司資金,或把企業的收入轉入自己的口袋,那麼一旦李總收集到有利的證據,即可控告老吳中飽私囊,也可以向警方報案,要求針對老吳啟動刑事案件。
在處理雇主或客戶的財物時,必須嚴格小心,修繕金額再小,也可能觸犯侵占罪。可能被判最高三年監禁,視案件嚴重性而論。 ,可能會被額外四年的刑期。
侵占案件的辯方辯稱,他們只是暫時藉用,而且也計劃好歸還的時間,甚至如此,只是暫時造成業主的財物,也論證被定罪。辯護的理由。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建立於信任。不慎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