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一直深信著人生是一場冒險,只要勇敢就能持續向前不停留,以至於足以勇敢進而過於勇敢,直至今日必須站在原地拾起破碎的自己,洗掉髒汙、重新拼湊,再吹毛求疵地把無聊的細節強迫自己看見。
直到現在我也寫了將近5000字,讓我們繼續這個難以啃食的流水帳吧。『什麼電影?』我回覆了他的訊息。
這次的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就是等待,等一個適合回應、或是適合拒絕的時機。
「不知道欸可以挑一下。」
『最近有好看的電影?』這是一個試探,我想知道這到底是不是一個預謀已久的邀約,亦或是隨機的消遣。
「我來查看看,如果沒有,我有NETFLIX看要不要去你家看。」
『哦。我家不適合,我有室友。』
我沒有騙他。我只是沒說清楚。
「還是去網咖?」
『打電動嗎?』
「看電影。」
『蛤?誰會去網咖看電影?』
「開包廂啊!」
你是要約砲吧?被我抓到了。
我不是一個隨便約就能打砲的人,因為我沒看見你的靈魂顏色要如何脫掉你的衣服?很奇怪、很尷尬;但換句話說,如果今天我們是朋友了,我一點也不想越界,我不想友情變成性幻想。
性愛這件事在我身上好像非得是個雙方拉扯的意外,說是意外其實也是一種各自爭奪掌控權的遊戲,既然你想上我,那我們得玩玩,讓我覺得你夠格跟我在床上打滾。
『哦。不要。我想打LOL。』
「也可以啊!你很強嗎?」小花答得爽快,沒有堅持要開包廂,我反而錯愕了起來。
難道我想錯方向了?還是這只是戰術?畢竟人沒有在半夜先約出去屬實很難得逞吧?
『沒有欸我超爛,我只是很愛打哈哈』我訊息回得敷衍。
這個晚上我們成行了,就約在台北車站附近,沒想到太久沒有夜包的我不知道有網咖是沒有遊戲的,於是我們沿著人行道在些微毛毛雨的街頭,徒步往西門町走去。
「我知道有一家啦!」小花帶路,他看起來很雀躍,身上有菸味混雜香味。
穿越公園的路上他舉起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繼續一派輕鬆的聊天。
『欸不要碰我。』我左手一把抓起他的手臂推過去,就像把東西塞回去他身上。
「抱歉。」他淺淺地道歉了。
這句道歉來得恰如其分,一路延續著一起走過的這一段路。
會是玩伴吧?我默默地在心裡想著,直到各自在電腦桌前喝著飲料、打者各自的遊戲,終於聽見他揶揄地一陣狂笑。
『幹嘛?』
「這操作怎麼這麼可愛!」他笑個不停。
突然手機螢幕亮起,他快速恢復訊息,臉色跟著暗下來。
「欸我要先走了!」小花迅速地查看隨身物品。
那是早上四點。
『蛤?』我滿臉困惑看著起身的他,開始有點生氣。
「我朋友家的貓不見了,我要去幫忙找。」他冷冷回道,就轉身作勢要離開。
『他們不能自己找嗎?』我低沉地反問。
你跟那隻貓很熟嗎?
這句話已經挽留、沒有多餘追問,而他似乎是個敏感的人,馬上意識到我的不悅連忙解釋著:「那是認識很久的朋友!我要去幫忙啦!你如果不想自己待在這裡我們可以一起走,或是看你要不要打到時間到之類的?」
『我留在這。掰掰。』我盯著螢幕煩躁。
「欸你不要生氣啦…」
『快去啊!掰掰啦!』
我回頭看了他一下,他拍了我的肩膀跟我說聲「先走了喔」就離場了。
兩次失約,第三次中途離席。
沒過半小時,我就起身搭車回家了。天色開始有點光線透著大片的雲,徹夜未歸已不再適合不在擁抱青春年歲的我,輕輕聞著黎明冰涼的清新空氣。台北啊!是習慣喧囂,還是沒有嘈雜混亂只能是過於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