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收禮送禮,我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不喜歡為送而送,我覺得不得不送的禮物,還不如直接不送。以我來說,會在某些時刻,湧起送禮物的衝動。看到一條項鍊,想起某個友人,所以決定買下來送他;記住朋友不經意提起的食物,下次見面時特意帶給他。帶著這種心情出現的禮物,蘊含著我對對方的心意,以及重視;我希望這個禮物是有意義的,而不是很敷衍或將就的。再來,我覺得禮物的價值並不取決送禮人的金錢花銷,而在於禮物在收禮人心中的價值。若收禮人並不需要這個禮物,那我覺得這個禮物就失去了他的價值,流於形式。
舉例來說,若已經買了台稱手的底片相機,這時候送他即可拍或塑膠玩具相機,儘管確實了解了對方的興趣及喜好,這個禮物卻對收禮人沒有任何意義;另一方面,我曾收過簡單常見的電子禮品兌換券,但因為我意外的從沒吃過這家有名的冰淇淋店,在我心中,這份禮物就遠超乎他本身的金額價值。
我想,沒收到禮物的人會不開心,或許在意的是:我時刻想到你,而你卻沒有和我一樣珍視你。金額某種程度上是一個體現,但我覺得背後應該蘊含著更深刻的關係不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