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切縫就是手術嗎?
臨床上,一般認為只要有寫手術紀錄的、或是需要進手術室處理的,就是手術。
然而在保險業界常常聽到一個說法:「只要有麻醉、切開、縫合,就是手術。」
所以你幫病患做的手術,他的商業保險真的會被認為是「手術」而給予理賠金嗎?答案是不一定,因為要看保單條款而定。
舉例來說,最近即將納入健保給付的心臟監測器植入術(Implantable loop recorder),術式過程確實包含局部麻醉、皮膚切開、器材置入與傷口縫合,符合「麻、切、縫」三個條件。
然而,依健保支付標準,這個被分類於2-2-6「處置」篇章,而不是2-2-7「手術」篇章。(如下圖)

心臟監測器植入術,被歸類在2-2-6
從商業保險給付角度來說,目前市面上絕大多數(還在販售中的)醫療險商品,手術的理賠標準仍依賴健保支付標準中的「手術篇章(2-2-7)」。只要健保分類在處置章節,仍有可能不被認列為「手術理賠」項目。(也就是,那些已經停賣的保單,沒有手術定義的、或是手術範圍沒有限制2-2-7的,可能才有賠)
健保支付代碼分類,如下圖:

支付標準目錄
這就是為什麼,在協助病患了解保險理賠或自身保單規劃時,
必須回歸以下三個客觀依據來判斷:
【判斷手術理賠的三大重點】
- 保單條款中對「手術」的定義
是否明文限制於健保2-2-7分類,或另有列舉條件,請他問他的保險員 - 該醫療行為的健保支付分類
是歸在2-2-6,或是2-2-7,或是其他地方,看你申報了什麼代碼 - 健康存摺申報紀錄或診斷書上的文字記載
除了申報代碼很重要之外,診斷書及病歷的描述,也必須一致
保險不是買了就好了,懂規則,才能真的保得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