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快5歲時,還是個連幼稚園都沒上的小屁孩。有天,媽媽下班後照例到阿嬤家接我,準備騎她那台金瞎趴的小檔車載我回家。誰知道,天公不作美,一場像是天公伯洩憤般的豪大雨傾盆而下。
那年代,輕便雨衣還沒被發明,連安全帽不戴都是完全合法。眼看大雨嘩啦啦,阿嬤急中生智,從廚房翻出兩個透明垃圾袋,硬是要我們套在頭上擋雨。「頭不要濕,感冒就糟了!」阿嬤一臉認真地說。我媽點頭如搗蒜,準備把垃圾袋往頭上套,但我這小公主病發作,當場耍賴:「不要!這超醜,套這個我寧願淋雨!」我叉著腰,氣勢十足,美蘇像個拒絕穿校服的叛逆少女。阿嬤苦口婆心,我媽威脅利誘,但我就是鐵了心,死都不肯讓那塑膠袋碰我的「尊貴頭顱」。
我媽只好放棄治療我的公主病,無奈的把我抱上機車,冒著大雨衝回家。一路上,雨點像機關槍掃射,啪啪啪打在我臉上、頭皮上,痛得我哇哇大叫,感覺跟被高壓水柱噴射的滋味差不多!我扯著嗓子對老木吼:「你騎慢一點啦!雨打超痛!」結果我媽頭也不回,霸氣回嗆:「叫你套垃圾袋你嫌醜,現在知道痛了吧!」她非但沒減速,還油門催更緊,機車在雨中呼嘯而過,天公伯都看不到她的車尾燈!
我一路抱著媽媽的腰,痛到懷疑人生,雨水混著淚水(還是雨水太多看不出來),心裡暗罵自己怎麼這麼北七。終於到家,我整個人變落湯雞,頭髮貼著臉,活像個肖查某。我當下真的有種悟道的感覺:人啊,就是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我沒有哭,只想趕快回家洗澡結束這悲劇。而那天我學會了一件人生最重要的事——有時候,不痛會比不丟臉還重要。
回想那時,我才四~五歲,竟然就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雖然痛到不懂馬景濤為何一天到晚要奔入雨中,但我仍沒怪別人沒說服我。長大後,每次想起這段雨中機車歷險記,我都忍不住佩服那個不願套垃圾袋的小女孩,現在想想,還真有點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