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國際貿易法院阻止了川普政府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關稅。這項裁決阻止了自年初以來6.7個百分點的關稅上調,包括對加拿大、中國、墨西哥的關稅以及10%的基準關稅,但不影響行業性關稅。由於政府可以根據其他法律權限(例如《貿易法》第122條和第301條)實施全面性關稅和針對特定國家的關稅,這項裁決對政府的關稅計劃是一個挫折,並增加了不確定性,但可能不會改變大多數美國主要貿易夥伴的最終結果。
- 國際貿易法院的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對川普政府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關稅作出了簡易判決。這項裁決阻止了自年初以來6.7個百分點的關稅上調:10%的基準關稅(佔有效關稅率的3.6個百分點)、對中國進口商品加徵的20個百分點關稅(2.7個百分點),以及對不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的加拿大和墨西哥進口商品加徵的25%關稅(0.4個百分點)均依賴於IEEPA的權限。這項裁決不應影響根據《貿易法》第232條實施的關稅,包括對鋼鐵、鋁和汽車進口的關稅(2.7個百分點),也不應影響川普政府根據第232條實施其他行業性關稅的能力。如果所有待決調查最終導致25%的關稅,這可能會使美國的平均有效關稅率再增加4.9個百分點。
- 法院以「國會無限制授權實施關稅將違憲」為由,否決了「解放日」關稅,並認為任何對IEEPA權限的理解,如果符合憲法,都不會授權川普政府根據此權限實施如此大規模的關稅。法院還指出,總統可以使用《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實施最高15%的關稅,最長150天,以解決國際收支赤字問題,並使用第301條解決不公平貿易行為。關於用於證明關稅合理性的緊急情況,法院認為,對加拿大、中國和墨西哥實施的移民/芬太尼關稅與引用的緊急情況無關,而用於證明「解放日」關稅合理性的長期貿易赤字不符合「異常和特殊威脅」的標準。法院還駁回了「緊急情況構成不可審查的政治問題」的觀點,儘管這與外交政策有重疊,而司法部門傳統上會在此類問題上尊重行政部門。
- 這項裁決給予政府10天時間停止徵收關稅,但未提及其他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