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留神,滿三十歲了呢。
二十歲到三十歲確實是最黃金的年華,好的事、不好的事,都學習經歷。
我們離開父母獨自生活,嘗試和另外一個人組建過家庭,深深愛過,
一群又一群的人經過我們的人生,都是朋友,至少曾經。就像神隱少女裡千尋坐在往錢婆婆家的列車上,
那些人表情模糊,這一站上車、那一站下車,
淡如水的交集,輕輕點到掀起漣漪之後就各自飛翔,
這是網路跟社群發達的世界,更孤單的證據。
表情很容易就變得模糊,記憶裡彷彿是昨天擦身而過的人
為了逃避孤單我們必須費盡心思,很刻意的去維繫。
直到有人跟你說:「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朋友,」
「學著放開手,你真的會過得比較快樂。」
長大後有好多的迫不得已。
曾經一點小事就嚇得屁滾尿流,如今卻是老神在在,
還是會產生戀愛的悸動,但我已經帶不動自己的全世界去愛一個人;
偶爾會羨慕他人的生活,但明白自己也只是一個過客,瞻望著;
買得起自己想要的東西、也有自己居住的地方了,只是沒有小時候的那種容易滿足了。
物質對我們而言是容易取得的,新的遊戲機、最新的手機,
悲傷變得好大,快樂變得好小,隨著收入增加,快樂渺無音訊。
但這些自己透過消費產生的「快樂」,不如小時候考了好幾張一百分的考卷,
換來父母送禮物的那種純粹快樂,在好久好久長大後的現在,我都還記得。
我們總會不經意活成曾經自己討厭過的樣子。
處事變得圓滑,開始懂的拿出兇狠的樣子去保護自己;
我們從校園霸凌看到職場霸凌,或多或少我們都遇過惡意,
在三十歲後的現在,這些事情輕如鴻毛,我們更不再是會任人欺負的傻白甜。
設計工作也不再有任何「抱著學習的心態」,所有我做的,都要論足酬勞。
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再看一圈自己身處的辦公室,自己的租屋處。
這些是不是我要的?這些是否讓我快樂?還是只是一份拿時間換錢的工作?
是不是不再為了夢想而奮不顧身?是不是懂得屈就,不一定要最好的,
好的,就可以了。
我最大的敵人是我自己——Lady Gaga.
我們最重要的人變成了自己,每天二十四小時離不開的是自己,
於是頻繁的孤單跟難免的憂鬱開始現身,睡前有時候使我們思考著,
然後一天又一天,抱著「明天會變更好的,吧?」這樣的期待睡去。
每天睡著後都墜入美夢裡,醒來卻又被彈回如惡夢的生活中。
或許有的人會覺得沒什麼,長大就是這樣,或者根本就過得很好。
但我們不得不承認,長大的不只是身體,而是整個意識和自我,
我們變得越來越像大人,心裡的小孩就藏得越來越深,
為了身材不讓自己吃自己喜歡的東西、為了迎合主流去改變自己的外貌。
砸進金錢去保養去雷射,試圖追回我們早就活掉了的青春。
那些變得難以掌控的情緒,是我們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的證據。
癡癡望著,還是那個想再吃一顆糖的孩子:
不過這樣的生活雖然轉變極大,但當我們真的內心被觸動到時,
那股溫暖,超越體溫之外,似乎就是維持我們活下去、過下去的希望。
可能是影集裡一個橋段、可能是生活中的一個驚喜,或者一點別人的善意。
就是莫名的觸動了那個對未來充滿嚮往的內在小孩。
他們都說:成年人的一次崩潰,都是長期累積的。
在所有的事情都自己要負責後,不能任性了,不能恣意妄為了,
苦的鹹的辣的酸的,都要跟喉嚨說借過,然後在肚子裡面集合,
小時候會因為一點小事而快樂,現在則會為了一個守不住的原則崩潰大哭。
我們一點點在退讓,幸福快樂的版圖變得越來越小,而回憶的走廊變得越來越長,
在這長達三十年的時間迴廊,有好多石像,那些曾經駐足我們生活並無法忘卻的,
遺憾越來越多,「當初不該那樣的」這個念頭也越來越多,才真正從失去中懂的負責。
每一個選擇都無比重要
小至今天晚餐要吃什麼?大至今年出國的企劃要去哪裡呢?
歲月讓我們變得疲憊不堪,以前瞧不起的「充電」、「樂活」
突然變成我們的靈魂努力爭取的權益。
我希望我離開這世界之後,人們會記得我曾經在這——碧昂絲
最終在吹熄生日蛋糕之後,我們知道小時候無比期待的生日,只是日曆上的一天,
但我們要很認真的去尋覓,同樣生而為人,我們如何獨特、如何活出自我?
如何在我們離開之後,為這個世界留下一點點什麼?
是不是能留下一個證據,清清楚楚的讓人知道:
「嘿!我曾經這麼傾盡全力地活過。」
三十而立,但我只是三十而已。
古時候的三十歲,要而立,要建立起自己的家,扛起繁衍後代的職責,
但現在這個年頭,三十就只是三十而已,我們只要對得起父母和自己,
沒有什麼一定需要被建立的,或許畢生所求都只是過得更加隨心所欲。
三十而已,我還會繼續走下去,這一篇、這一杯,敬長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