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我能回到 27 年前,親手交給妳這封信,並默默離開。 我以為如果需要解釋,就不夠灑脫;走過的人自然會懂。 就算我看到妳毫無保留的真,我仍然害怕。害怕對好不容易遇見的你掏出心、掏出肺之後,你卻遮住鼻子,冷血地問我:那是什麼? 並且離開我。 使我感到遺憾又可笑的是,因著我左手的殘缺,原生家庭的對我的不尊重及冷落。而自覺不值得被愛的我。 所以我選擇用冷血來包裝自己。因為怕妳拒絕,所以我不敢靠近,更怕真的在一起後,你無法接納在原生家庭這樣不被尊重的自己。 恐懼逼我成為劊子手,親手斬斷那一絲絲的可能。 我以為時間會沖淡一切,但在某一個夜深人靜時,我才發現——原來妳一直都在。 「現在,讓我回答妳:27 年前的那一夜,我失眠了,而且那晚,腦海中充滿了妳的喜怒哀樂。」 而我也感謝上帝,祝福那個我一直沒有忘、也不會忘記的你。 謝謝妳。 我愛你。 對不起。 請原諒我
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