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閱讀這本書時,有個朋友指著我手上的書說:「這就是一本出軌的書啊。」我很想反駁,但礙於當下時間不多,我也只是點頭微笑。
不過其實那個時空裡,我還沒讀到這本書的三分之二,但為何我有這種「他不是出軌的書」的強烈情緒?也許是源自於,書本前面描寫女主角特麗莎的生長背景時,太過於深刻、寫實,讓我不得不去懷疑這是否出自於作者本身的經歷;因為對我來說,這些背景和我成長的過程實在太相似。所以這本書從一開始就重重的打在我心上。
〈偶然與巧合〉
男主角托馬斯和女主角特麗莎的相遇,就是一個巧合。托馬斯無意的走進一間酒吧,遇見在那裡上班的特麗莎。
托馬斯因為偶然,因為他的主管坐骨神經痛而無法參與特麗莎家鄉發生的特殊病例會診,托馬斯出差了,到了特麗莎的家鄉,到了特麗莎工作的酒吧。
特麗莎的生活裡充斥著粗魯的人事物,因此托馬斯的出現,一個從頭到腳與他原本的生活氣質都不同的人,對特麗莎來說,那是一道忽然照進來的光,那不是一個陌生人的突然來訪,而是一個生命能就此不同的機會。
因此這場偶然與巧合,有了它的意義。
「如果不是托馬斯,而是街角的屠夫出現在酒吧裡,那麼特麗莎也不會注意到收心機的音樂了。」
他們的相遇,個人認爲最美的地方是,在托馬斯走進酒吧那一刻收音機撥出了貝多芬的音樂,如過那晚不是托馬斯,特麗莎也不會注意到收音機裡的音樂。
「她永遠忘不了這段音樂,她每次聽到這段音樂就會再感動一次。這段音樂出現的那一刻,發生在她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音樂的光輝裡。一切都是美的。」
我也曾經歷過類似的巧合。有一次,我和一位很久沒聯絡的朋友久違地見面,聊開了這一年來變得陌生的過程,那晚我們喝得爛醉。隔天我宿醉到另一個城市參加活動,車上隨機播放著音樂,忽然響起一首歌,讓我瞬間想到他。但如果那天陪我喝酒的人不是他,我隔天也許根本不會注意那首歌。現在,每當聽見那首旋律,我仍會感到一種暖意,一種生命曾經有過聯繫的證據。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也是以一個巧合的形式出現在我的生命,某個晚上我無聊滑著手機,跳出了這本書的讀書會廣告,我沒看書就去參加了。讀書會後我才打開這本書閱讀,書本最前面提到的「永劫回歸」正是近期我對於生命的沈思。前幾篇文我曾提及「所以我無比願意承受生命之重,以讓生命回歸我生命之輕。」
偶然與巧合總是美麗的,它們給人一種迷糊、浪漫的錯覺——彷彿在這個一切都追求因果、邏輯的世界中,突然閃現了一個奇蹟的缺口。那是自由,是詩意,是讓人跳離「本該如此」的生活的瞬間。
〈媚俗;輕與重〉
特麗莎愛上的是托馬斯的不凡,托馬斯以一個完全不可能的形式出現在特麗莎的生活,托馬斯其實可以算是特麗莎的投射、影射,因此特麗莎所有的感官都被放大,她抓住各種巧合,她注意到了她從來沒在意的事情,包括那天的收音機。
在托馬斯之前,她什麼都抓不住,而在托馬斯心疼、同情生病的她時,她總算抓住了;所以在小說的最後,特麗莎看見托馬斯的滄桑,她覺得自己害了他,托馬斯本該是優秀的外科醫師,並且繼續生活在她不屬於的那個世界。
可是她不知道,在這個媚俗的世界裡,只有她的愛,她和托馬斯的感情是最不媚俗的;儘管這份感情是建立在非忠誠之上,然而,它是重的。
這段關係,正因為不是為了道德或表現給別人看,而擁有了抵抗「媚俗」的重量。
媚俗是輕的,它只浮於表面,它光鮮亮麗卻不真誠;媚俗能透過一切不切實際帶給人期待,就好比童話故事存在於這世界上,意義是在於讓人相信「愛」相信「美好的結局」。可是期待過後呢?若期待無法被滿足,那豈不是謊言?
人能遵守或違反各種道德,但媚俗是人的本質。媚俗在雅當與夏娃被逐出伊甸園時就開始了,害怕羞恥,害怕不同,於是大眾的都是媚俗的,包含正在寫這些文字的我自己。
後來托馬斯告訴特麗莎:「失去的一切」的他很快樂,他放下世界、職業給予他的「使命」去選擇了「自由自在」。
特麗莎曾以為他們的逃亡是重的,但實則上,逃開媚俗雖是重的,但在那之後,會是無比輕盈的,他們都追尋了內在本能。
後記: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我對這句話的解釋是:生命中只有一次,又深刻的片段;當生命被細細拆解,每個部分都可以是一個歷史,一份不可承受之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