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一時成就,而為共長久之局
府中設施建置,向來各自為政,常見單點突破,難見系統合流。晴日曝曬、雨時無課,體育設施歷年薄弱,尤逢氣候日益極端,師生苦無良所,學子奔波泥地之間,怨聲不絕。然而,新建場館造價高昂,一棚一蓋即逾千萬,遍及全府,所費數億,實非一府所能獨舉。懷德見此積弊,心中起念:「若能共修共享,可否以少量資源,化整為局,既利府方,又惠於民?」
此念既生,便啟《永續共修訣》第一式:「資源共構」。他非獨自為案,而是統一調查全府所有學校需求及場域現況,依場地條件、使用頻率、照光方位,歸納出21所中小學,劃設「光電潛力學群」,擬組「光電堂群」共修體系。一校之力有限,眾校連陣可成局。懷德謂:「若單校為體,投資無效;若成群為網,自有商機入局。」
第二式:「利益共修」,則是此訣要義之核。他非僅編列計畫,更整合體育司、教育門、各校及綠能顧問會商,提出「府校民三方共修架構」:府方統籌、校方提供場地、民間業者建置營運。並以「售電回饋+場域優先使用+維運支援」為原則,制定三贏條件,既保公產,又顧民利,亦讓企業見其利潤空間,肯入此局。
中央簡報之時,懷德一語定調:「與其築一館一棚,不若佈一網一制;若能共修,民間願投,府方不出一毫,卻得全局實益。」此語一出,中央讚許,基層嘆服。
此番話,既合政策邏輯,又契市場經濟。原本觀望的民間業者聞訊轉趨積極,有人直言:「過往我們看不進小校小案,現在卻見到一整條綠電供應鏈。」
懷德以勢集人、以人聚資,將一場點狀建設,化為縱橫交錯之能量網絡,使府方無須另編大額預算,卻得全場之益、環境之助、產業之動。
數月後,首批光電球場如期完工,白日吸光、夜間發電。孩童躍動於無雨之地、長者舒展於微光之下。
祭酒回報:「過去我們只求有地可用,現在我們與民共修、與天同修。」
懷德行至場邊,望見球場如翼展雲,民眾如水流動其中,心下欣然,於筆記寫下:「設施非為擁有,乃為共享;建設非為見形,乃為共用。永續者,不靠一力貫通,而靠眾力共織。」
段師姊閱之,回曰:「你已得其意。《永續共修訣》非一法之力,而是一局之道。」
自此,懷德推案不再以「申請」為首,亦不以「興建」為終,而是以「整合共享、共建共管」為導向,讓場域成網、制度成形、能量成流,真正於府中植入「共修之氣」,化分力為合力,成永續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