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愛是什麼樣子?
我常看小說,尤其是戀愛小說。
書裡的人物總是用一句話、一次擦肩、或一個擁抱,就讓整個世界翻了個身。心跳會加快、空氣會變甜、連眼神都能變成伏筆,像是只要「愛上了」,整個人就被點燃,走到哪裡都發光。但我不是小說裡的人。
我想起陳奕然的笑,那種陽光太過真實,像在我的世界裡短暫地開了一扇窗。
我也想起承霖,他的好,他的努力,他的貼心。還有我努力配合他的樣子,那種「盡責地當一個女朋友」的自己。
我開始問自己:愛,到底是什麼樣子?
是陳奕然那種——讓我每天期待上學、忍不住偷看他、想靠近卻又不敢靠太近的心跳?
還是承霖那種——被人追求、被人在意,然後我試著回應、試著融入、試著演好這段關係的過程?
我分不太清楚了。
我知道我曾經喜歡陳奕然。那種喜歡不是劇烈的,不是讓我大哭大笑的,而是——淡淡的、綿綿的,像水滲進土壤裡,沒有聲音,卻真的存在過。
而對承霖,我認真想過,是不是只是一場寂寞的投射。
我想證明自己也可以談戀愛,也有人會喜歡我,也可以像小說裡那樣走在走廊上牽手。只是我演著演著,卻始終覺得「這不是我」。
我看著別人談戀愛,吵架又和好、分手又復合,一次次像旋轉木馬繞回原點。我羨慕他們的勇敢,也害怕自己永遠沒辦法那樣放肆地喜歡一個人。
我不是沒感覺的人。其實相反,我太敏感了。
敏感到知道別人何時語氣不對、何時只是出於禮貌、何時說喜歡只是因為對方不拒絕。
也因為這樣,我總是在感情裡走得很慢、很小心、很用力。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不是這樣的人——不是那麼安靜、不是那麼怕打擾、不是那麼容易被一句話傷到——會不會比較好?
會不會那時候,我就敢大聲說「我喜歡你」,會不會那樣,我也可以談一場有來有往的戀愛。
但我就是我。
一個會為一句小小的關心記在心裡好幾天的人。
一個曾經偷偷把對方名字寫在筆記本最後一頁又塗掉的人。
一個,至今仍不太確定「愛」到底該是什麼樣子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