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編於1999年真實刑案
楔子:遺物裡的刺刀寒光
梅雨黏膩的午後,我,張介安,在父親張明哲那間瀰漫著陳舊紙張與菸草氣息的書房裡整理遺物。指尖觸及一本厚重剪貼簿,內頁黏貼著父親記者生涯中追蹤過的重大案件報導。突然,一份泛黃的剪報飄落——「榮軍紀念館血案,女大生魂斷兵器室」,斗大的標題像一柄生鏽的刺刀,猝不及防刺入眼簾。照片裡,那棟熟悉的灰白色建築在二十年前的鎂光燈下顯得陰沉肅殺。
日期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日。那時我二十五歲,剛踏入報社跑社會線,血氣方剛,而這樁發生在戒備森嚴軍事場館的命案,正是父親——資深司法記者張明哲——生前最後一個窮追不捨卻始終未能釋懷的案子。他總在深夜盯著相關卷宗,煙灰缸堆滿菸蒂,喃喃自語:「不對勁…全都不對勁。」他走得太早,五十八歲,心肌梗塞,就在我入行第四年,留下滿室未解的謎團與這疊沉重的剪報。
電話鈴聲尖銳地劃破沉寂。聽筒那頭傳來一個壓抑而沙啞的聲音,是我父親當年的警界老友,已退休的前刑事組長老陳。「介安,」他語調艱澀,「你爸…走前託我保管一樣東西。他說,如果有一天,你還在跑新聞,還記得榮軍館那案子…就交給你。」他頓了頓,聲音更低,「是關於那個兵,郭志雄的…還有你爸當年沒寫完的東西。」
窗外,台北的雨下得更密了,彷彿二十年前那場沖刷不淨的血跡,又開始無聲地漫漶開來。
第一章:密閉空間的死亡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九日,週六午後,台北盆地悶熱如蒸籠。位於博愛特區的「榮軍紀念館」(註:原型為國軍歷史文物館),灰白色外牆在烈日下反射著刺目光芒。這棟肩負展示國軍榮光使命的建築,此刻遊客稀落。
三樓寬敞的「歷代兵器陳列室」,森冷的玻璃櫃裡陳列著從古早鏽蝕刀劍到現代製式步槍的各式武器。空氣中浮動著金屬、槍油與歲月塵埃混合的獨特氣味。下午約莫三點半,十九歲的台大外文系二年級學生林靜怡(註:原型張富貞),背著帆布書包,獨自踏入這間展廳。她剛結束圖書館的K書,順道來此參觀,筆記本裡還夾著一張待寫的西洋軍事史報告提綱。
同一時間,負責三樓展廳安全勤務的,是陸軍「忠誠部隊」(註:原型為陸軍部隊)志願役士兵郭志雄(註:原型柯嘉升),二十一歲。他身著熨燙筆挺的卡其色軍常服,領口軍階是二兵。館方記錄顯示,當天下午三點至五點,三樓僅有郭志雄一名衛兵執勤。
四點剛過,一聲淒厲至極、彷彿能劃破凝滯空氣的慘叫,隱約從三樓兵器室方向傳出!樓下服務台一名女職員驚疑抬頭,隨即又歸於死寂。她猶豫片刻,認為是遊客驚呼或幻聽,未立即上樓查看。
致命的時間縫隙,於此悄然裂開。
四點二十分左右,一對欲參觀三樓的大學生情侶,發現通往兵器室的厚重防火門被從裡面反鎖。敲門無人回應。他們下樓通報。館方人員與另一名支援士兵趕到,用鑰匙打開門鎖——
濃烈刺鼻的血腥味瞬間湧出!
林靜怡倒在冰冷磨石子地上,雙眼圓睜,凝固著無盡的驚恐。她的淺色襯衫左胸位置,深深插著一把閃著冷冽寒光的「65式步槍刺刀」——這正是陳列在附近櫃中、標示為「國造制式裝備」的展示品。刀身幾乎完全沒入她的胸腔,位置精準得殘酷,直貫心臟。鮮血從她身下汩汩漫開,形成一灘不斷擴大的、暗紅色的湖泊,映著頂上慘白的日光燈。

郭志雄就站在距離屍體僅數步之遙的地方,臉色死灰,卡其軍服的前襟和袖口沾染著明顯噴濺狀的深色血跡。他眼神空洞,面對破門而入的眾人,沒有掙扎,沒有辯解,只是喃喃重複著幾個破碎的音節:「…不是我…有別人…影子…」語無倫次,狀若失魂。
第二章:迷霧中的自白與疑點
轄區警方與軍方憲調組(註:原型軍方調查單位)同時抵達,現場瞬間被嚴密封鎖。郭志雄被當場逮捕,帶回偵訊。最初的幾小時,他精神極度不穩,時而沉默呆滯,時而激動顫抖。在軍方調查人員高壓、疲勞訊問下(此點成為日後司法攻防焦點之一),郭志雄終於在案發後約莫十小時,做出了一份關鍵的「自白」。
他供稱:林靜怡獨自在展廳參觀時,他見其年輕貌美,一時「色慾薰心」,上前搭訕並有肢體碰觸。林靜怡驚恐反抗並高聲呼救,郭志雄情急之下,順手抓起旁邊展示櫃中那把未上鎖固定的65式刺刀,朝她胸口猛力刺去。殺人後,他驚慌失措,將門反鎖,呆立現場直到被發現。
這份自白,迅速被軍檢方視為「鐵證」,成為起訴郭志雄「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的核心依據。輿論譁然,社會震驚於軍紀敗壞與館方安全管理漏洞,要求嚴懲兇手。
然而,當資深刑警老陳(即後來致電給我的那位)和我父親張明哲,有機會接觸到部分非機密的現場勘察報告與法醫初驗資料時,疑點如雨後毒菇般紛紛冒出:
- 消失的指紋與血跡之謎:那把奪命的刺刀刀柄上,竟然完全沒有提取到郭志雄或林靜怡的清晰指紋!彷彿被刻意擦拭過。而郭志雄軍服上的血跡雖多,卻幾乎全是噴濺型態(符合他自稱行兇時的位置),但詭異的是,他雙手、指甲縫裡,反而極少驗出林靜怡的血跡或掙扎留下的皮屑組織,這與激烈搏鬥、近距離刺殺的常理相悖。
- 鎖門的邏輯? 郭志雄自稱殺人後驚慌鎖門。但一個急欲隱藏罪行的人,為何把自己和屍體、凶器一起反鎖在命案現場?這無異於坐以待斃。不合常理。
- 時間差的空白:最早聽到女子尖叫(約四點)到情侶發現門鎖(四點二十分),中間至少有十幾分鐘空白。郭志雄自白中對此段時間的描述極為模糊。
- 「有別人」的囈語:郭志雄被捕時那句破碎的「…不是我…有別人…影子…」,被警方初步認定為精神恍惚的胡言亂語,未深入追查。

父親張明哲在當年一篇未獲報社高層通過刊發的調查筆記中,用紅筆重重寫下:「自白,是真心的懺悔?還是崩潰下的稻草?現場的沉默證據,與自白的敘述,存在著令人不安的裂隙。」他私下拜訪過幾位刑事鑑識專家,專家們對「無指紋刀柄」和「缺乏搏鬥跡象」均表示難以用郭志雄的自白完美解釋。
第三章:法庭上的激辯與精神迷牆
案件由「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註:原型為軍法機關)審理。檢方手握郭志雄的自白,強調其動機是見色起意,臨時起意殺人滅口,罪證確鑿,求處極刑。
辯護律師團則發動猛烈攻勢:
- 自白取得程序嚴重瑕疵:直指軍方偵訊過程存在長時間、高壓、疲勞轟炸,甚至可能威嚇,導致郭志雄精神崩潰下的「虛偽自白」。要求排除該自白的證據能力。
- 關鍵物證存疑:反覆質疑凶器刺刀上「無指紋」的弔詭現象。若郭志雄是兇手,握刀刺殺必留痕跡,不合常理。強烈暗示凶器可能被第三者處理過。
- 缺乏直接物證鏈:現場無監視器(當年軍史館三樓確實無監控),無目擊證人直接看見行兇過程。郭志雄身上的噴濺血跡只能證明他極靠近被害者遇害時的位置,無法直接證明他就是行兇者。
- 引入精神鑑定:辯方委託權威精神科醫師對郭志雄進行評估。數份鑑定報告出爐,結論驚人一致:郭志雄在案發時及案發後初期,極可能處於「解離性失神狀態」(一種因極度壓力或創傷導致的意識、記憶、身份或感知的急性功能障礙)。醫師解釋,此狀態下的人可能出現「現實感扭曲、記憶斷片、易受暗示影響」等症狀,其自白的真實性與自願性,存在重大醫學上的合理懷疑。
「一個精神狀態解離的人,在那種高壓封閉的偵訊環境下,他的話,還能當成唯一的真相嗎?」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鏗鏘質問。

軍檢方則反駁,精神鑑定非絕對,且郭志雄被捕時身上染血、人在現場、凶器為館內展示品、門由內反鎖形成「完美密室」,除了他,難道有幽靈犯案?檢方堅持自白內容與現場跡證(如噴濺血跡位置)大致吻合。
法庭成為羅生門。精神醫學的迷霧,籠罩著冰冷的司法程序。父親張明哲當時的採訪筆記裡,抄錄著精神科醫師私下對他的一段話:「張記者,解離狀態下,他可能混淆了『看到』、『想到』和『做過』…也可能,他確實看到了什麼『影子』,但那記憶被劇烈的創傷打碎了、扭曲了。真相,或許連他自己都無法拼湊完整。」
第四章:幽靈證人與二十年未熄的疑雲
一審判決,軍事法院採信了郭志雄的自白核心部分,但考量其精神狀態可能減低辨識行為能力,且無前科,判處「無期徒刑」。輿論譁然,被害者家屬悲憤無法接受,認為過輕;人權團體與部分法律學者則質疑軍法審判公正性與依賴瑕疵自白的風險。
郭志雄上訴。二審期間,一個幾乎被遺忘的微弱線索,突然被辯方鍥而不捨地挖掘出來——案發當日下午,曾有一名負責清潔一、二樓的歐巴桑臨時工,在接近四點時,因需更換三樓洗手間的垃圾袋,曾短暫上過三樓。她在偵訊筆錄中提及一個模糊細節:她好像聽到三樓兵器室方向傳來不只一個年輕男子的說話聲,其中一個聲音比較高亢急促。但她急著工作,沒多留意,也無法確認具體內容與時間點,更沒看到人。這份筆錄最初因證詞模糊、缺乏關聯性,未被重視。
辯方如獲至寶,主張此證詞至少證明:案發前後,三樓兵器室附近,除了郭志雄,極可能還有其他年輕男性存在! 這是否印證了郭志雄最初被捕時那句「有別人」的囈語?那個「影子」是否真實存在?
檢方強力反駁:該清潔工證詞模糊不清,時間點不明確,無法證明聲音來源就是兵器室內,更無法證明與本案直接相關,可能只是路過遊客或館員。純屬臆測。
最終,二審法院認為該新證據「證明力薄弱」,無法動搖既有事證與自白架構,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定讞。郭志雄鋃鐺入獄。
林靜怡的青春,永遠定格在十九歲的夏日午後。郭志雄的餘生,在鐵窗後展開。司法程序看似走完,但巨大的疑問,卻如附骨之疽,纏繞在許多人心頭:
- 誰擦拭了刺刀柄上的指紋?
- 那十幾分鐘的時間空白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 清潔工聽到的「另一個聲音」是誰?
- 郭志雄精神解離的深層創傷源頭,究竟是什麼?
- 這樁發生在戒備森嚴軍方場館的命案,會否存在更複雜的內情,甚至軍方急於定案、掩蓋疏失或其它不可告人祕密的可能?

父親張明哲直到去世前,仍在蒐集零星資料。他在一本封面寫著「未解」的硬皮筆記本裡,夾著一張從榮軍紀念館附近商家要來的、模糊不清的當日街角監視器畫面列印稿。他用紅筆圈出一個在案發時間前後、快步轉入紀念館側邊小巷的模糊男性背影,旁註:「無名氏?時間近。查無下文。」
終章:父親的遺產與未竟的雨聲

我合上老陳鄭重遞過來的牛皮紙袋。裡面是父親張明哲那本寫著「未解」的硬皮筆記本,紙頁早已泛黃脆硬。翻到最後幾頁,他的字跡因疾病而顫抖歪斜,卻仍力透紙背:
「…榮軍館案,非郭一人之罪,實為層層體制之網所縛。軍方顏面、管理疏失之諱;司法對軍法程序與精神鑑定之輕忽;社會急求正義之躁…皆為迷霧添磚。郭或有責,然真貌恐非全貌。刺刀無紋,是幽靈抹去?時間空白,藏何種手腳?那聲『有別人』,是囈語,還是…最絕望的求救?吾兒介安…若你仍在追索…當知記者之筆,有時非為定讞,只為替沉默者留一扇窗,讓光有機會照進未葬之地…」
筆記本內頁,還夾著一份泛黃的、關於郭志雄在部隊表現的側面訪談記錄摘要。某位他同連隊的弟兄,在父親多次拜訪下,曾含糊透露:「…志雄那陣子怪怪的…好像…在館裡被『學長』(資深士兵或士官)…盯上?…有次收班回來,臉色白得像鬼…問他也不說…就說『不要問』…」
窗外,台北的雨聲淅瀝,與二十年前案發後的滂沱何其相似。我拿起話筒,撥通報社調查組的電話:「老總,是我,介安。我想重啟一個案子…對,二十年前,榮軍紀念館…」目光落在筆記本上父親最後的叮囑。
電話那頭的主編沉默數秒:「介安,那案子…水很深,牽涉軍方,一堆無頭公案,你確定?況且…」他頓了頓,「郭志雄前年…已經在獄中病逝了。死無對證。」

我握緊了父親的筆記本,冰涼的皮革觸感卻傳來一絲奇異的暖意。「正因為當事人都不在了,」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雨聲中異常清晰,「那些被時間掩蓋的灰塵,才更需要有人去拂開。真相,或許永遠無法完全拼湊,但逼近它的過程本身,就是對死者與生者的一種交代。我爸…他沒走完的路,我想試著走下去。」
掛上電話,我翻開嶄新的筆記本,在第一頁,用力寫下標題:「榮軍紀念館的雨,從未真正停止——追蹤一樁橫跨二十年的未解懸案」。父親張明哲年輕時意氣風發的記者證照片,被我端正地壓在檯燈下,他的眼神銳利如昔,彷彿穿透時光,與此刻四十五歲的我,靜靜對望。
窗外的台北,雨勢未歇,城市在氤氳水氣中朦朧不清。而真相,是否也如同這雨幕後的光景,永遠隔著一層無法徹底穿透的迷霧?我點燃一支菸,菸頭明滅,如同黑暗中掙扎的星火。這條父親未竟的路,才剛剛在我腳下,濕漉漉地展開。
《軍史館的雨不會停》後記:抽屜裡的雨聲
我,張介安,今年四十五歲。父親張明哲的菸草味早已從書房消散,唯獨他遺留的剪報簿愈發沉重。當小說的末句畫上句點時,檯燈光暈下顫動的,竟是二十年前父親採訪本案時用的鋼筆——筆夾早已鏽蝕,墨囊乾涸如枯井。
這不是真相之書,而是一本關於「缺席」的檔案。
缺席的證物,在場的幽靈
重啟調查的七年間,我親歷了證據的「溶解」:
- 那把關鍵的 65式刺刀(原型案凶器),在軍事檔案庫的編號下「永久銷毀」,理由:生鏽腐蝕。
- 清潔工阿菊嬤臨終前緊抓我手腕:「那個高亢的男聲…喊了句『恁爸剁死你』…」卻在正式筆錄時被檢方認定「時隔久遠,記憶污染」。
- 父親筆記裡「無名氏背影」的監視器母帶,倉庫管理員苦笑:「張記者,九二一震塌了舊分局,全成瓦礫了。」
真相的拼圖不是遺失,而是被體制的胃液悄然消化。
鐵窗內外的共罪結構
探視郭志雄胞弟時,他遞來一紙泛黃的「悔過書」——當年連長逼郭志雄抄寫的範本:
「因本人色慾薰心,犯下大錯…辜負國家栽培…」
「我哥根本不會用『色慾薰心』這種文謅謅的字!」他冷笑,「他們連認罪,都要照劇本演。」
而當我將一份軍史館「夜間械彈清點疏漏」的內部報告影本,放在某位退役將領面前時,他緩緩推回文件,茶杯底叩在紙上,像蓋下無形的官印:
「介安,有些案子,是時代的必要之惡…追到底,垮的是人心。」
我忽然明白:
郭志雄的罪,是司法認定的;
軍方的罪,是全民默許的;
而記者的罪,是明知高牆有縫,光卻照不進深淵。
父親的鋼筆:寫在水上的墓誌銘
校稿夜,我在父親抽屜底層發現從未見過的鐵盒。
盒裡沒有機密檔案,只有:
- 一綹用紅線繫著的嬰兒胎髮(我的?);
- 三顆未擊發的步槍子彈(刻著「檢閱用」);
- 一張林靜怡西洋軍事史報告的影本,標題被父親紅筆圈起:
《特洛伊的雨:英雄史詩背後的無名屍骸》
報告末尾,十九歲的她寫著:
「當我們歌頌木馬屠城的智慧,誰聽見卡珊德拉的哭聲?真相從不屬於勝利者,只屬於雨——它滲透土地,讓屍骨發芽。」
父親在頁緣批註,字跡狂亂如刀痕:
「明哲,記住:你筆下的每一個字,都是卡珊德拉的咒語。縱使無人信,也要喊破喉嚨。」
後記的後記:雨是未落盡的標點
小說出版後,我收到一封無署名信箋。
信封裡只有一片壓平的玉蘭花瓣(軍史館庭樹所植),與一行機列印小字:
「影子不只一個。雨停那日,刀會說話。」
我將花瓣夾進父親的剪報簿,覆蓋在林靜怡案發照片上。
白瓣遮住她心口的血跡,像一場遲來的微型葬禮。
台北的雨季仍年復一年。
每當雨聲敲窗,我便攤開空白稿紙,將父親的鋼筆吸滿墨——
寫下的雖是疑問,紙背卻透出微光。
那是不肯安息的靈魂,正以潮濕的語言,
在我們的沉默上,
刻寫永遠的墓誌銘。
張介安
擱筆於辛亥隧道風聲鶴唳的夜
父親的鋼筆第一次流出了新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