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稍微有點忙,因此文章發佈晚了一天,先跟大家說聲抱歉。
而原本想好了寫作的主題,但在這週末,在我深愛的台灣土地上,有更重要的事情將要發生,加上 Vocus 官方也開啟了相關的主題分類,因此決定臨時抽換主題,不討論技術,來談談週末即將到來的罷免投票。
以下內容僅代表個人觀點
直接先說結論:我同意罷免
如果只想知道我意向,不在乎論述的朋友,對你而言文章到這邊就結束了。
我的戶籍在台北文山,我會投下同意罷免賴士葆委員的票。我非常歡迎不同立場的朋友表達意見,但請一併附上你的論述,讓閱讀的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什麼是罷免?
台灣的憲法中,明確賦予了人民這項權利:
第二章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
第十二章第一三三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簡單來說,罷免權就是民主制度中的「退貨機制」。當我們發現選出來的公職人員,其表現不符合期待、違背民意,甚至濫用權力時,憲法保障了我們能透過投票,收回當初的授權,請他下台。
它不是政黨鬥爭的工具,而是公民監督政府、確保代議士對選民負責的最後一道防線。
為什麼要罷免?
這邊用文字完整論述的話篇幅太長,我僅列出幾個我最在意的部分,剩下的我推薦可以參考以下兩則影片:
國眾兩黨在立院的荒唐表現
過去一年多來,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院,從去年開始的國會擴權、癱瘓憲法法庭,到今年預算審查胡亂凍結刪除預算、選罷法加嚴、阻擋國安法案、中配六改四、不在籍投票等等。
藍白兩黨憑藉著立院多數,在傅崐萁和黃國昌的帶領下,加上韓國瑜院長的配合,在立院中胡作非為,無視民主討論程序,各種跳過委員會審查,直接碾壓表決三讀,將立院變成一場鬧劇。這些立法委員,領著國家的薪水,卻沒有盡到應盡的職責,好好的討論法案內容,這不是台灣社會所期待的。
更何況,通過的法案內容,除了鞏固自身利益、讓執政黨施政窒礙難行之外,癱瘓憲法法庭,讓憲法的監督制衡精神完全失效,因此他們可以在立院胡作非為,亂寫法條再碾壓通過,完全不需對自己通過的法案負責。
身為文山區選民,我為什麼要罷免賴士葆?
上面提到的種種國會亂象,賴士葆委員就是其中的一份子,他的每一票,都在助長這些荒唐的法案。但除了他在國會殿堂的表現外,回歸到地方,他為文山區做了什麼?
我的答案很直接:幾乎沒有。
用我自己果粉的語言來說的話,就像是 2025 年了,台北市其他行政區都已經陸陸續續升級到 iPhone 14, 15, 16,最爛可能也還有 iPhone X,文山區卻還停在 Nokia 3310。
台北市基本盤一直都是藍大於綠,即便曾經選出過非藍的市長,但大部分的行政資源和議員還是掌握在藍營手中。在這種絕對優勢下,文山區的發展卻遠遠落後於其他行政區,這是我一直無法諒解的。擁有資源卻不思進取,彷彿認定選民的票是理所當然。
這種傲慢,不只體現在區域發展的停滯。賴委員的服務處就在我家樓下,但我從未見其開門服務;今天甚至看到同黨里長發文,控訴賴委員因小事就對里民陳情冷暴力置之不管。
從國家大事到地方小事,都讓我深刻感受到,他已經和「代議士」這個名詞距離非常遙遠。
罷免很簡單嗎?
一點也不簡單,甚至可以說是困難重重。
在進入最終投票之前,罷免案光是要「成案」就必須跨過兩道高聳的門檻。
首先是「提議階段」,需要收集到 1% 選舉人的提議書;接著是更艱鉅的「連署階段」,必須在 60 天內收集到 10% 選舉人的連署書。
不僅如此,國眾兩黨更聯手修改《選罷法》,強制要求連署人必須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這項改動大幅提高了連署的技術門檻與民眾的心理門檻,許多人對於要交出如此重要的個資感到不安,無形中增加了公民行使罷免權的巨大阻礙。光是成案就已如此困難,更不用說後續的投票了。
而根據台灣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進入到投票階段,要通過的話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 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 同意票數必須達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25%)。
第二點就是俗稱的「罷免門檻」,也是最困難的部分。
這意味著,不只是投票的人要支持罷免,支持罷免的總票數還必須跨過一個非常高的門檻。
這不是一場單純比輸贏的選舉,更像是一場需要動員大量民意,才能達成的公民任務。
這個高門檻的設計,是為了防止罷免權被濫用,確保政治的穩定性。但也正因為如此,每一次罷免的成功,都代表著極其強大的民意展現。你的每一票,都可能是跨過那 25% 門檻的關鍵力量。
罷免是政黨鬥爭嗎?
面對罷免,「這不過是政黨惡鬥」是最常見的標籤,也是被罷免方最希望你相信的劇本。但這次罷免的核心,從來不是政黨,而是「責任」。
被罷免的政治人物深知,一場罷免投票,本質上是一場沒有敵人的戰爭。他們理應拿出政績正面說服選民,但當表現乏善可陳時,最簡單的策略就是創造一個敵人。因此,我們看到國民黨不斷將公民的問責,扭曲為藍綠對決。他們將公民團體抹綠、將所有質疑都打成對手的攻擊,目的就是模糊焦點,迴避對自身表現的檢討。透過激化對立,他們才能催出基本盤,將一場對「個人適任性」的公投,轉化為對「政黨認同」的表態。
然而,這種操作完全忽視了這次罷免運動的本質。全台共 31 個成功的罷免連署案,全由公民團體發起;與此同時,國民黨自己發動的罷免案,卻因偽造連署等爭議屢屢失敗。這清晰地顯示了,一方是源自民間、由下而上的公民問責;另一方則是充滿爭議的政治動員。將兩者混為一談,對那些辛苦奔走的人們並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罷免投票是一道「是非題」,不是「選擇題」。我們只是要對現任立委的表現打分數,決定他是否適任。至於補選要投給誰,那是下一階段的問題。就像一個貼切的比喻:「還沒退貨,就在擔心下一件商品是不是瑕疵品。」我們應該先專注處理眼前這個有問題的產品。
我們選出民代,是期望他們能監督政府、審查法案、為民喉舌。當他們辜負託付、濫用權力時,人民要求他們下台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不是為了哪個政黨的勝利,而是為了維護民主制度最核心的「問責機制」。如果做不好、做不對的民代可以安穩做滿任期,那無疑是告訴所有從政者:「權力可以濫用,民意可以無視」。這才是對台灣民主最大的傷害。
罷免是浪費錢嗎?
舉辦一場罷免投票,確實需要花費納稅人的錢。但這筆錢,我認為更應該看作是「民主的維護成本」。
就像軟體開發,我們願意花錢做程式碼審查(Code Review)和品質保證(QA),是為了避免未來產品上線後,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導致更大的損失。一個失能的立法院,隨意凍結、刪減國家重要預算,造成的金錢與社會成本損失,恐怕遠超過一場罷免投票的費用。
民主制度的運作本來就需要成本,選舉要錢,維持政府運作要錢,而罷免,正是這個制度裡的「糾錯機制」與「防火牆」。當系統出現重大 Bug,我們不會因為修復 Bug 需要成本就放任它不管,因為我們知道,不及時修復,未來只會導致整個系統的崩潰。
與其說罷免是浪費錢,不如說,這是我們為了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所必須支付的保險費。這筆投資,我認為非常值得。
身為一個軟體工程師,我看待這次的罷免,就像是看待一次系統性的安全危機。過去一年,部分立委的行為,彷彿是惡意被植入系統的木馬程式。他們利用制度漏洞,癱瘓國會的正常運作,胡亂凍結、刪減攸關國家安全的預算,試圖卸下台灣的防衛武裝。這些行為不只是 Bug,而是意圖破壞系統核心功能的惡意代碼,讓外部的威脅更加有機可乘。
作為工程師,當我們發現程式碼庫中存在這樣的安全漏洞時,我們絕不會視而不見。我們會立刻提出一個 Pull Request (PR),要求移除這些有害的程式碼,修復漏洞,以保護整個系統的穩定與安全。
這週末的罷免投票,就是我們身為公民,為我們深愛的台灣,所能提出的一份最重要的 Pull Request。這份 PR 的目的,是移除那些失能、甚至有害的節點,讓我們的民主系統,能夠重新回到健康的軌道上。
以上是我對這次罷免投票的一些想法,無論你的立場是什麼,都希望你能花時間去了解相關資訊,並在投票日當天,做出屬於你自己的決定。
因為,民主的真諦,不在於我們每一次的選擇都相同,而在於我們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並願意為自己的選擇共同承擔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