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比較第三條路與新自由主義典範下的社會政策有何異同?
第三條路概念於1990年代開始發展,傳統社會民主主義遇到全球化與財政壓力,福利國家面臨轉型需求;同時也不滿新自由主義造成的社會分裂與不平等。主張社會投資,從教育職訓提升公民自立發展。市場與國家角色互補,責任與權利並重。
新自由主義興起於1970年代至1980年代,當時政經背景因戰後福利國家政策導致財政壓力加重、通膨與經濟停滯。其核心理念為市場是配置資源最有效的機制,應去除不必要的干預。限縮公營機構並將服務轉為私人企業經營才能達到最高效率。二者相同點
- 接受市場經濟與全球化
- 對傳統福利國家的改革
- 強調個人責任與能力
- 改善政府功能效率
- 私有化或民營化策略
政治理念
- 新自由主義是偏右派的思想,主張透過自由競爭市場、減少政府管制、小政府,強調現代資本主義下的市場改革與國家角色重塑。強調市場自律與個人責任
- 第三條路為中間偏左的政治與社會政策理念,融合傳統社會民主與新自由主義的元素,強調經濟效率與社會正義的平衡。
政府角色
- 新自由主義是支持民營化、公部門退場,市場為解決問題的主要手段。
- 第三條路支持公私協力、積極就業政策。市場機制需要適度控制。
福利政策
- 第三條路強調社會投資,強化個人能力與社會整合。
- 新自由主義認為福利應精簡,減少福利支出,私有化服務,個人負責與政府只提供最低限度的福利服務。
經濟與社會面向
- 兩者都接受全球化與自由市場經濟。反對過度的國家福利模式。
- 第三條路兼顧企業發展與社會弱勢,尊重機會平等與社會凝聚。
- 新自由主義以市場與企業利益為重心,將社會差距視為自然結果。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發起勸募活動之勸募主體為何?政府的監督管理有那些措施?另在何種情況下,應將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
發起勸募活動之勸募主體
- 勸募主體應為: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 各級政府機關不得發起勸募。遭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才可發起勸募。
政府監督管理措施
-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勸募活動,經同意後才可開始進行勸募。
- 主管機關得隨時檢查勸募活動辦理情形及相關帳冊,勸募團體及其所屬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勸募活動需公開揭示勸募目的、期間、方式、用途及財務資料。
- 勸募活動結束後三十日內,製作報告與使用明細、報主管機關備查。
下列情況,所得財物應返還捐贈人
- 非合法之勸募主體。
- 活動未經許可。
- 勸募活動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
- 非勸募活動期間所為之活動。
- 強迫勸募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