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錢,可以選擇要不要善良。
如果沒有錢,可能會被迫選不善良。
如果錢太少,我希望我能更靠近善良那一邊。*******************************************
「人因何而為惡?」這是一個自古以來的追問。柏拉圖曾言,無知是罪惡之源;霍布斯則認為,人性本逐利,在匱乏中互相爭奪。而若從現實層面審視,貧窮或許才是最直接的罪惡土壤。
有錢的人,至少握有選擇的自由。他可以選擇善,選擇慈悲,因為金錢使他免於生存的壓迫。當餓與冷不再威脅生命,他才得以思考道德,得以「選擇」成為一個善良的人。善良於他而言,是一種可能性。
然而,對於赤貧者而言,選擇往往消失。當飢餓迫使人去偷竊,當債務壓迫人去欺瞞,這些行為或許仍可被定義為「惡」,但它們更像是一種被逼迫的反應。善良在這裡不是被拒絕,而是被剝奪。因為在生存與道德的天平上,前者幾乎總是壓倒一切。
這並不意味所有窮人必然淪為惡,也不意味富人必然能為善。金錢不決定靈魂的方向,但它賦予了道德的門檻。貧窮之可怖,在於它將人困於「不得不」的處境,讓善惡不再是自由的抉擇,而是被環境預設的結果。
若是如此,那麼罪惡的根源並不在於某個孤立的個人,而在於製造貧窮的社會結構。當資源被少數人佔據,當大多數人只能掙扎於基本生存,惡便不斷滋生。因為惡已不再是選擇,而是生存的副產品。